今年以来,民乐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聚力主业,积极主动作为,以纠正“四风”问题为抓手,以强化执纪监督为根本,以坚强的纪律正风肃纪,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转型跨越。
强化“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加压力。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逐项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狠抓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县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工作大局,与“三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先后4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全委会等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扣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三个关键环节,落实“签字背书”、“一案双查”、倒查追究制度,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以“不落实之事”倒查“不落实之人”;制定下发《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2014年反腐倡廉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将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为5大项86个具体事项,明确了26个牵头单位和113个协办单位的具体责任。县纪委积极协助县委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的各项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之间联系沟通、情况汇报、工作协作机制,紧紧围绕“执纪、监督、问责”三项职责和“查办案件、作风建设、预防腐败”三大任务,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推动了各项监督责任落实。
突出执纪办案,聚力主业抓惩处。紧跟中央、省市纪委的工作部署,把查办案件作为执纪监督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效增强查办案件的震慑效应。整合执纪监督力量,新增设纪检监察二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对牵头或参与的102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取消或不再参与88个,保留14个,减幅86%;进一步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县直部门单位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工作分工,明确要求全县19个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外的其他业务工作,保证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健全办案机制,推行全员办案、分片巡查、案源排查、联合协查等4项办案机制,对举报反映的问题抓早抓小、快查快结。上半年,全县共受理办结信访举报6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1件,增长率164%,对2 名干部进行了信访谈话,为32名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0件1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免予处分2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深入开展典型案例剖析活动,有针对性的整章建制和开展警示教育,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
(编辑:卢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