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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四式”监督模式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4-06-17 00:00:0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赵明权 分享

今年以来,民乐县紧跟中央、省市纪委工作部署,改进监督执纪方式,探索实施“四式”监督模式,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一是实施立项式监督。及时跟进县委、县政府关于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立项式监督。今年,重点在“三公”经费、财政资金运行、人事招考录用、灌溉用水、保障性住房建设、扶贫资金和危旧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等8个权力事项中开展立项监督。

二是实施线索审查式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反映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线索,及时审查,分类处置,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今年以来,全县共受理办结信访举报66件,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01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

三是实施函询约谈式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发现党员干部有思想、作风、履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或函询,坚决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

四是实施责任倒查式监督。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发票倒查、电子取证等方式,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实行“一案双查”、签字背书制度,强化责任追溯,对责任落实不力,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监管责任。

(编辑:卢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