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要闻 > 县区动态 > 民乐县 > 正文

民乐:抓早抓小 防止“小毛病” 变成“大问题”

发布时间:2024-08-28 09:17:05作者:民乐县纪委监委 分享

“这次谈话准确地指出了我个人自身存在的问题,对我触动很大,从心底里感谢组织的帮助教育,今后我一定加强自我监督约束,决不辜负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培养……”这是民乐县纪委监委对某单位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受教育干部当场表态的场景。

民乐县纪委监委精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有效发挥挺纪在前的“预警”作用,对发现党员干部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帮助党员干部认清问题、纠正错误,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为防止“第一种形态”流于形式,该县纪委监委适时对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处理过程及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空泛表态、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严肃问责,杜绝“一谈了之”“一函了之”,确保思想认识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18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9.3%。

“第一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下一步,我们将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持续用力,抓住早和小这个关键,及时开处方、下良药,帮助党员干部纠偏止错,让监督执纪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供稿:刘玉梅)

(编辑:王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