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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纪巡审”三方合力 让监督更精准

发布时间:2024-03-21 08:13:00作者:民乐县纪委监委 分享

“经审计调查询问后,有部分费用以现金方式退回,太不正常了,里面一定有蹊跷……”去年5月,审计部门在对某县直部门开展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过程中,发现该部门单位账面反映支付某公司宣传品印制费与实际支付费用不相符,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随后,审计部门将该问题线索移送民乐县纪委监委。同年8月,该部门“一把手”和分管负责人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

该案的成功查处,得益于建立“纪巡审”联动机制。近年来,民乐县纪委监委有效整合纪检监察、巡察和审计资源,从监督计划互商、问题移送互通、问题整改互联等方面,逐步构建了衔接顺畅、配合有效的纪巡审三类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格局,发现了一些过去难以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推动解决了一批顽瘴痼疾,实现了“1+1+1>3”的效果。

“实践中我们发现,各项监督相互衔接协作不够,有时存在各管一块、各自为战的问题,监督效果大打折扣。”民乐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联席会上,“纪巡审”三方加强沟通协作,纪检监察机关将日常监督、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反馈给审计部门,寻求专业支持。审计部门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疑点问题、无权限调查事项移交给纪检监察机关和巡察机构,借助纪委监委、巡察力量进一步深入调查。巡察机构就巡察发现的复杂问题,主动与纪委监委、审计沟通会商,听取意见建议,必要时提请纪委监委提前介入,快速锁定调查核实方向,提高问题线索核查率。

“为最大限度把‘纪巡审’三方协作优势发挥出来,我们还适时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和涉及民生的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专项监督。”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四整治一深化”专项行动,通过纪巡审联动协作发现问题76个,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5个,促进完善各类制度机制18项。

通过联动,纪巡审三方达成“边巡边办、边审边移、审结即移”共识,按照明确职责、明确内容、明确程序的“三明确”原则,各自确定线索移交联系科室,共同研判问题性质,规范移交流程,完善交接手续,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实现“全周期管理”。截止2023年底,民乐县通过“纪巡审”联动监督共发现问题线索14条,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已立案4件7人,部分问题线索正在办理中。

“‘纪巡审’三方各有所长、各具优势,统筹三方资源力量开展联动监督,更能精准发现病灶、查找问题、对症下药,实现监督效能最大化。”民乐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拓展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深度融合的有效路径,切实推动“纪巡审”三方监督力量相互支撑、相互补位。(供稿:尚飞)

(编辑:郝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