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泽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的工作要求,通过目标责任定责、廉政约谈督责、检查考核追责三项措施,狠抓主体责任落实,促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
一是签订目标责任书定责。根据中央、省、市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全部由县委常委和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督促落实。县委同各镇、各部门单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加大主体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考核权重,促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开展廉政约谈督责。积极创新约谈方式,以谈到位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春节前夕,县委书记带领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对各镇和部分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调研约谈;县委常委与联系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普遍开展了约谈,实现了县委书记与各镇党委和部门党委书记约谈全覆盖,县纪委书记与基层纪委书记约谈全覆盖,县委常委同分管联系部门负责人约谈全覆盖的“三个全覆盖”,并对廉洁自律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等问题的4个单位的4名领导干部进行提醒约谈。三是严格检查考核追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季度检查、半年巡查、年终考核的工作机制,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追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在2014年度科学发展业绩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中,全县2个镇和8个部门单位、12名镇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单位或班子成员出现违纪违规问题,单位年终考核被降低一个等次,个人被取消了年终评优资格。(代国银)
(编辑:郭登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