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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提级审核用准纪法两把尺子

发布时间:2024-08-23 15:07:52作者:临泽县纪委监委 分享

“该起案件中,定性量纪把握不准确,处理过轻,且事实证据不充分,建议重新调查取证……”日前,临泽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某镇纪委承办的一起村干部违反群众纪律案进行了“乡案县审”,指出该案办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今年年初,临泽县沙河镇纪委接到群众反映“某村机井灌溉水电费收取标准高,且水电费收支情况未向群众公开公示”的问题线索,镇纪委在对该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后,提出了进行批评教育的处理意见。经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审核,建议追究其党纪责任。不久前,该镇纪委对此案件重新调查取证后,对该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立案审查。

“一起案件,处理偏轻或者偏重,都会让执纪执法效果‘打折扣’,损害纪法的严肃性和公信力。”临泽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近年来,为推动执纪执法科学精准、稳慎有效,临泽县纪委积极推行“大审理”机制,将基层纪委办理的函询件、初核件、立案件开展全覆盖提级审理,通过扩大审理“边界”,切实提升基层纪委办案能力,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处理意见较为一致的案件,当日即向镇纪委反馈协审意见。对于定性不准或证据欠缺的案件,及时形成补充证据意见清单并进行反馈。对于定性有争议、处理意见存在较大分歧的案件,由我室提出初步协审建议,报县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审批后,提交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对于个别尚未查清查透、问责追责不到位的案件,及时退回补充调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

具体工作中,该县纪委始终坚持“二十四字”方针,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全方位的“把脉问诊”,同时保证“质效同步”,对基层上报的绝大部分呈报件确保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回复,对能现场审阅的,做到当日呈报、当日回复,确保线索立案合理、准确、恰当。今年以来,该县共提级审核重点案件21件,提出补充调查意见63条,纠正处分意见1件。(供稿:鲍文婕)


(编辑:王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