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之前受了处分,但组织上没有放弃我,还一直关心帮助我,现在又重新给我机会,感谢组织的信任,新的工作岗位上,我会更加积极地做好各项工作......”前不久,1名曾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的干部在处分期满后被提拔到正科级领导岗位。
处分只是手段,教育挽救干部才是最终目的。一直以来,临泽县纪委监委把回访教育作为规范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的重要环节,坚持“谁处分、谁回访”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层实施,逐一访谈,通过对重点人员面访,所在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进行鉴定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受处分干部精神面貌、心理状态、工作成效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有针对性地加强履职尽责管理,回访情况及时向受处分处理干部所在党组织反馈,作为干部考察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制定《受处理处分干部使用暂行办法(试行)》,从适用对象、工作原则等方面,对受处分干部回访、使用作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干部优先使用的九种情形,为做好受处分干部使用工作提供依据。
“对受处理处分干部的教育关怀和重新使用,一方面体现了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让更多的党员干部受到警示教育,另一方面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对每一个受处理处分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打消了受处分干部‘政治上有污点’的后顾之忧,调动了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已完成对2023年以来81名受处理处分干部回访谈心,对2名处分期满的干部推荐县委进行使用,2名处分期满干部推荐评先评优。(供稿:鲍文婕)
(编辑:郝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