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关于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精神,从细化实施方案、实化工作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入手,力促“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细化实施方案。根据省、市纪委关于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县纪委制定了《高台县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针对当前全县部分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履行职责不担当、为民服务不作为、落实任务弄虚作假”三个方面的11种行为表现,梳理出64个具体问题清单,并明确了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做到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实化工作措施。进一步严格专项行动标准和程序,由县纪委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形成齐抓共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体系。要求各级党组织结合工作实际,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问题清单,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排查一个不漏、全面见底。对查纠出的问题,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建立台账、抓好整改,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坚持纠建并举,抓专项整治的同时抓好建章立制,深入查找现有制度漏洞和缺陷,修订完善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规范,切实巩固行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成立5个专项巡察组,分赴9个镇和76个部门单位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和扶贫领域政策项目资金专项巡察。切实查处一批在落实“三纠三促”专项行动中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查找问题不实,在扶贫领域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挪作他用、吃拿卡要、截留私分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列,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确保“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编辑: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