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村社干部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高台县在宣化镇试点开展派驻村级纪检监察员工作,把纪检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
按照“一村一员”的原则,坚持“政治坚定、党性坚强、公道正派、敢于监督”标准,从镇机关干部中择优选拔,经镇纪委考察、镇党委任命,全镇17个行政村每村派驻1名村级纪检监察员,实现全覆盖、无遗漏。同时,要求纪检监察员既要做好驻村工作,又要发挥监督优势,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村级纪检监察员在镇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监督对象为村“两委”及村监委会成员、村党组织所属其它普通党员,监督事项主要围绕“六个紧盯”:紧盯村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否有效落实;紧盯党员干部贯彻执行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是否执行到位;紧盯村“三资”管理是否合法合规;紧盯村“三务”及重大事项是否定期公开;紧盯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紧盯群众的合理诉求是否有人受理。通过派驻村级纪检监察员,筑牢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第一道防线”。同时,村级纪检监察员还要协助镇纪委办理信访案件,缓解镇纪委人手不足、纪律审查效率不高的问题。
(编辑: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