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高台县纪委积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明党的纪律,通过不断创新纪律审查方式方法,健全各项机制,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
一是抓早抓小注重“内化于心”。建立了党员干部“三谈两诺一考试”机制,对提拔交流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对重要关键岗位干部随时提醒谈,对有苗头有反映的干部警示谈;与新提拔交流干部和函询约谈对象签订《廉政十项承诺》,组织新提拔交流干部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经核查事实上存在的轻微违纪问题,综合运用诫勉谈话、函询、责令书面检讨、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等方式,让咬耳朵、扯袖子真正成为常态。至目前,开展廉政知识测试2次,对新提拔交流的领导干部廉政谈话171人次,约谈58人、诫勉谈话17人,函询1人,谈话提醒26人。
二是抓监督抓约束注重“外化于行”。始终把干部作风纪律、三公经费开支等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坚持抓早抓小、纠建并举,突出重要节点、重点环节,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的执纪监督,严查干部职工上班迟到早退、脱岗、网上购物等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严查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款吃喝娱乐等问题,严查节假日期间党员干部作风纪律、公务用车、奖金补助福利发放等问题,累计查处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人和事134件(次),下发通报3次,下发纪律监察建议书、决定书24份,责成30个单位或个人作出了书面检查,有效发挥了执纪监督的警示、震慑、教育效应。
三是抓常抓长注重“固化于制”。 充分发挥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建立了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和案件线索的通报、移送机制和案件线索处置及备案管理等13项制度,形成了调度有力、职责明确、运作高效的案件查办责任体系。大力推行分片联查、交叉办案、约谈交办、发函督办和直查直办的工作方式,对于不同来源的线索,定期召开线索排查分析会议,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分类规范处置、跟踪掌握进展,确保对每一件线索有效管控。此外,对领导批示案件、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还建立了工作台账,明确经办人、办理时间,通过跟踪协调、督导督办、及时反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纪效果。
四是抓执纪抓问责注重“标本兼治”。 紧紧围绕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对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危房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违纪违法案件,实施“系统查、查系统”,实现惩前毖后的效果。同时,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案发规律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研究,精准研判、精准打击。截止目前,全县共1-11月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18人次,初步核实80件,立案5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9人,收缴违纪资金29.9万元。初核、立案、结案、处分人数同比分别增长14.3%、63.6%、53.1%、31.1%。其中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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