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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追责“追”出新气象

发布时间:2015-08-20 00:00:0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张斌 分享

   

          今年,高台县把狠抓责任追究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用严肃执纪倒逼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
    该县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实施“六化”工作法进一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从制度层面上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从过去单纯地强调追究纪律、法律责任,转变为追究纪律、法律责任与领导、工作责任并重;从主要用党纪、政纪和法律制裁等刚性追究方式,转变为采用自我批评、书面检查等柔性方式与刚性方式并重。在具体工作中,该县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的情形及方式,对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11种情形区分对待,实行“一案双查”,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一票否决”、组织处理、给予党政纪处分等方式予以问责,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今年以来,该县对不坚守工作岗位的6名村卫生所医生进行了通报批评,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县卫生局原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约谈。该县着力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坚持“有案必查”,进一步建立完善案件查办“统管联办会审”、分工负责、案件督办等工作机制,研究修订了《高台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治庸问责暂行办法》,修改完善案件线索处置及备案管理、反腐败案件查办协调工作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等13项制度,形成了调度有力、职责明确、运作高效的案件查办责任体系。同时,该县逐步健全完善乡镇办案工作机制,通过实行县乡上下联动、乡镇区域联动、交叉办案、乡案县审、专人指导督办、抽调办案等措施,在着力消除乡镇“零办案”上下功夫,形成了全县办案工作一盘棋、上下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上半年,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5件,涉案人员40人,立案数同比增长118.8%;乡镇纪委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5件,9个乡镇全部实现案件查办“零突破”。(张斌)


(编辑:郭登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