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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纪委四条措施确保案件审理质量

发布时间:2015-05-04 00:00:0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张兆君 分享

   

       今年来,高台县纪委严格执行案件审理工作规定,强化案件审理工作,有力提升了办案质量,促进了党纪政纪的落实到位。

       严格办案程序。严格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审理案件,制作《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图》和《基层纪委查办案件流程图》,对案件调查过程中的办案程序、办案时限、处分程序和报请程序等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程序合法。

       健全完善制度。一是制定《高台县纪委监察局自办案件移送审理实施办法》《高台县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工作规程》《高台县乡案县审实施办法》,以制度规范案件移送、审理工作;二是制定《关于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行政处分的实施办法》《关于执行党政纪处分有关问题的暂行办法》,以制度严肃党政处分决定执行,维护党员、行政监察对象合法权益;三是制定《高台县纪委监察局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细化、量化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用标准衡量案件质量,规范办案,提升办案质量;四是制定《高台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归档管理办法》,坚持“查审分离”原则,实行同一案件调查卷和审理卷分别立卷,明确责任。

       强化质量监督。将案件质量的评查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在案件归档前坚持“五查五看,一整改”,即一查办案程序,看办案程序是否符合制度要求,相关手续是否完备;二查事实证据,看事实证据是否客观、真实,充分,是否有相互矛盾的地方;三查案件文书,看文书格式是否规范,文字是否精练,问题说的是否透彻明了;四查定性量纪,看适用法规是否恰当,量纪是否适当,有无畸轻畸重的问题;五查案卷资料,看各项资料是否收集齐全。 

       做好回访教育。在处分决定作出后,在规定时限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了解和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情绪和工作动态,使其正视错误,放下包袱。近年来,我县未发生一起申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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