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甘州区党寨镇纪委同党委从抓组织协调、抓监督检查、抓执纪问责、抓作风建设、抓自身建设等“六抓六同”入手,把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抓组织协调,与党委同力。协助镇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村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明确目标要求、时间进度和具体责任人,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配合镇党委狠抓学习教育,采取党委书记上廉政党课、传达学习上级纪检工作最新精神、学习廉政法律法规知识等形式,让党员干部及时掌握了解纪检工作的新要求和新内容。利用重大节日、党员活动日,组织各村、镇属单位开展廉政建设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参观教育基地、撰写心得体会,让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懂法,自觉做到遵章守纪、廉洁履职。同时,健全和完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向镇委书记汇报党风廉政责任制度和廉洁自律情况,促进各项工作有序落实。
抓监督检查,与党委同步。始终与镇党委保持心思、方向和步调一致,实现“两个责任”良性互动,共同促进。在思想上同心,把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监督责任的过程,作为促进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的过程;把落实廉政制度、“三务”公开、“三公”经费、惠农政策、民生民利五个方面全程监督责任的措施,作为加强党委履职担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措施。在节奏上同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三单一票一台账”制度和公车管理“两簿一单一台账”制度,逐步建立起了“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使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制度和权力制衡约束机制。
抓执纪问责,与党委同治。创新执纪问责、及时预警,下大力气筑牢绿灯、黄灯和红灯“三灯”防线。在建章立制上让绿灯亮起来。配合镇党委中心工作,开展 “村级财务管理强化年”活动,实行村级财务电子化管理,制定了玉米制种、新农村建设项目、村级财务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四项暂行管理办法,有效约束权力的裁量空间,确保权力在规则边界内一路绿灯。在警示教育上让黄灯亮起来。通过廉政主题教育、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亮黄灯,拉黄线,树立权力边界意识,使党员干部树立强烈的风险意识,做到警钟长鸣,筑牢廉洁防线。尤其在重大节假日来临之际,下发廉政自律文件,重申廉政规定,让警示的黄灯适时闪烁。在约谈预警上让红灯亮起来。制定《党寨镇红黄蓝三色廉情预警工作方案》,对违纪干部发放蓝色询示卡、黄色提示卡和红色警示卡,让权力边界清晰,及时“制止提醒”。
抓作风建设,与党委同管。突出强化对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各办公室门前设置工作人员在岗情况监督牌,不定期地检查干部工作情况,对落实制度不严、显示在岗不在位等情况,在政府电子屏幕公开通报,加大庸懒散问题治理力度,规范运行便民服务中心“窗口集中接待,书面分项转办,限期反馈结果,跟踪问效督办”的“一条龙服务,一单式办结”工作模式;提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惠农服务中心服务质量,全面推行村干部“坐班制”,与党委共同管理,进一步强化“审批服务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流程零障碍、服务对象零投诉”的“四零”服务举措,搭建起了便民服务连心桥,切实转变镇村干部工作作风。
抓自身建设,与党委同建。在镇党委的领导下,把加强纪委自身建设与镇党委组织建设紧密联系,提高队伍支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配备纪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纪检专干2人;镇纪委办公办案有牌子、有规定制度,有办公场所、有必要办公办案设备、有基本交通保障。镇纪委书记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不分管与执纪监督、案件查办无关的其他业务工作。督促镇纪委委员、纪检专干分片负责行政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廉政文化“六进”、案件线索摸排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抓案件查处,与党委同责。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牢牢把握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主动权,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一是抓案源。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始终把信访举报作为案件线索的主要来源渠道,在政府门口设立了信访举报公示栏,公开监督电话,公开服务承诺,及时处理和答复群众信访案件。同时,把开展专项检查作为发现案件的主要举措,每季度组织经管、审计、财务管理人员深入村社开展财务专项检查,积极挖掘在新农村建设、制度玉米、项目建设等资金管理的案件线索,使一些潜在性、苗头性的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对违反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的村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责令村干部限期整改。二是抓查处。紧盯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审计线索、信访线索和发现线索,实行镇纪委领导包案处理制,对有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真正做到项目建设提速不失规范、服务不失监督、高效不失廉洁。三是聚合力。落实“一案双查”,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种好自己“责任田”,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配合镇纪委案件摸排、案件查处工作。(王红玉)
(编辑:郭登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