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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委精准发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5-08-17 00:00:0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张斌 分享

   

       甘州区委牢牢抓住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紧扣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精神,精准发力,多管齐下,有力地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主动担责扛责

       坚持从区委常委会做起,认真履行区委班子集体责任,主动承担“既挂帅又出征”的职责,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五位一体”建设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真正将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2015年以来,区委常委会5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区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监督,经常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先后对23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62个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全区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动当好“主角”、挑好“大梁”,身体力行“三严三实”,加强对班子成员以及其他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促使党员干部不想腐、不敢腐、不易腐。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分管领导责任,齐心协力打好“攻坚战”,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精准定责明责

       着力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完整链条。制定下发反腐倡廉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梳理细化为7个方面、56项具体工作,明确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主要措施、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主动“对号认领”“照单办事”,每个责任主体都知其任、出其力、尽其责。充分发挥责任书“指挥棒”的作用,采取因岗而异、因责而异方式,与各乡镇、街道、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既有共性考核指标,更突出差异化的考核指标,切实做到权责对等,促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成为量身定制的“军令状”。着眼于完善压力传导机制,以约谈、廉政承诺、述纪述廉、诫勉谈话等方式把主体责任向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向各乡镇党委、区直各党(工)委、总支、支部,直至村、社区学校、基层站所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延伸,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层层推进落实的工作格局。

认真履责尽责

       始终把狠抓纪律建设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下发《甘州区从严管理干部实施办法》、《甘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为问责暂行办法》等制度,严肃查处对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坚决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切实维护政治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重温党政纪条规、观看反腐倡廉教育专题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举办专题报告会、开展党纪条规知识测试,做到心中时时有纪律、言行处处守规矩。始终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牢固树立“四用四不用”鲜明导向,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制定出台《甘州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全面落实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廉政审查、常委会票决、任前公示、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形成良好育人选人用人的机制。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学好法、用好权,促公正、促清廉”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讲正气、守正道、树形象。认真贯彻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任务,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有效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通过2次精简,区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15个减少到8个,真正使纪委集中精力承担好监督责任。研究通过《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改革方案》,调整规范纪委机构设置,在原有8个内设机构的基础上整合增加为11个,增加行政编制4名。

严肃追责问责

       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建立“三个四”监督检查机制,持续加压、驰而不息,使作风建设各项要求落地生根。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失职渎职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始终以“零容忍”态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完善《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制度规定,规范权力运行,约束干部从政行为。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重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行政审批、土地出让、专项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等领域制度建设,以刚性约束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严格落实“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切实解决“隐形揽权”问题。制定下发《甘州区乡镇、街道、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委述纪述廉述作风暂行办法》,健全完善检查考核、结果运用等制度,细化量化主体责任考核标准,形成以考核明职责、定奖惩、树导向、促落实的浓厚氛围。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实行“签字背书”“一案双查”等制度,对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做到“真兑现”“硬挂钩”。今年4月,在落实2014年度考核结果时,对责任制落实不力的23个领导班子和57名科级干部进行了问责,取消了评优评先资格。


(编辑:郭登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