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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对23种无为行为进行问责

发布时间:2014-09-05 00:00:0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姚莉杰 分享

 

本网讯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和效能风暴行动的深入开展,全区上下形成了一片风清气正的新气象。但也出现了部分党员干部廉洁了但不勤政了;一些窗口服务单位门好进了、脸好看了、话好说了,但事却不办了,表面看一些干部不迟到不早退,但出工不出力,一些职能部门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易发多发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甘州区制定出台了《甘州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为问责暂行办法》,对在执行决策、履行职责、内部管理、服务群众等四个方面的23种表现突出的无为行为进行整治,一些党员干部习以为常的工作陋习和机关顽症将受到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效能告诫等责任追究和党政纪处分。凡是年内问责一次的,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年内受到问责两次以上的降低一个考核等次。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处理,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基层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此《办法》的出台使庸碌无为、效能低下的各级党员干部受到应有的责任追究,有力地促进党员干部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心,及时全面地履行工作职责,真正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全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纪律保障。(姚莉杰)

(编辑:郭登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