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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食药监局“四措并举”将自由裁量权关进制度牢笼

发布时间:2014-09-04 00:00:00来源:甘肃张掖网作者:杨军 分享

 

    甘肃张掖网甘州讯  近日,甘州区食药监局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正确适用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强防范廉政风险,切实杜绝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通过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制度,细化案件定性及处罚标准等措施,有效预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的随意性,促进食品药品行政处罚公正、公平、公开,切实维护了行政执法的权威性、规范性和统一性。

强化建章立制。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行政处罚裁量的各项配套制度建设,相继制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方案》、《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制度》、《重大案件集体合议制度》等制度规范,努力压缩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空间,为正确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订了“尺度”。

认真推进落实。重点强化稽查执法人员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执法能力培训,在行政处罚中,要求执法办案人员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符,从而彻底杜绝应当处罚而不予处罚,随意从轻或减轻处罚,随意从重或加重处罚,不应当处罚而予以处罚等行为的发生,有效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靠实执法责任。坚持把依法行政的责任与要求融入具体监管执法工作,分解落实到执法岗位,细化到年度管理目标,列入评议考核范围,严格落实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形成了岗岗有责、人人担责、事事负责的依法行政责任体系,切实强化了办案人员运用自由裁量权的责任意识。

严格执法监督。坚持行政处罚案件查、立、审三分离原则,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法制机构对承办机构的案件定性、处罚依据、裁量幅度进行严格审查,强化对办案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力度。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交局案审委员会讨论,通过集体研究确定执行的具体条款和幅度,确保裁量权的正确适用。

今年以来,该局没有发生因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不当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事件。通过对自由裁量权的规范,进一步推进了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提高了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杨军)

(编辑:郭登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