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海龙在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汇报会上强调
压实责任 从严问责 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8月19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2016年第二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苟海龙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市委5个巡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全市第二轮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自4月下旬启动以来,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巡察定位,对山丹县陈户镇、民乐县新天镇2个扶贫乡镇和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人社局4个市直部门进行了常规巡察,并对六县区农业局(农牧委)、水务局、交通局、人社局进行了延伸巡察。巡察工作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被巡察单位“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格以及财务管理混乱、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376个,违纪违规问题线索61个,巡察工作在不断深入中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发挥了震慑作用,为下一步深入开展巡察工作打下了基础。
苟海龙强调,巡察是巡视工作在市县一级的延伸,既是贯彻中央和省委精神的政治要求,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要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不断完善,充分发挥巡察的监督作用,让巡察工作成为我市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把利剑,做到利剑高悬、威慑常在。
苟海龙要求,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优先办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做好处置工作。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进一步梳理汇总,分类处置,督促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层层压实责任。对整改不到位、走过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的,要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行从严问责,决不姑息迁就。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