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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开展“三转”工作 全面落实监督责任

2014-10-10 00:00:0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赵生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三转”是中央的明确

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适应新形势、担当新任务的客观需要,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职能定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现实需要。山丹县纪委监察局进一步深化认识,以开展“三转”工作为抓手,切实将思想统一到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的决策部署要求上,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突出抓好执纪、监督、问责,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转职能,厘清职责抓主业

    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的监督责任,是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的关键所在。山丹县纪委按照“转职能”的要求,厘清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认真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对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两次精减调整,在原参与的154个议事协调机构中,退出或不再参与140个,保留或继续参与14个。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将主要工作精力用在执纪监督、查办案件工作上。全面调整纪检干部工作分工,出台了《关于乡镇纪委书记县直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有关重要事项报告的通知》,加强了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监督管理;下发了《乡镇纪委书记、县直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试行)》,规范了8个乡镇和22个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分工,要求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与执纪监督、案件查办无关的其它工作。科学调整内设机构,根据《张掖市纪委关于做好县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及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对2个内设机构进行更名,(党风廉政建设室更名为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监察室更名为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并对其职能职责进行了重新确认,对4个内设机构职能职责进行重新划归和加强。

转方式,强化监督求实效

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廉政教育、廉政谈话、党内监督等各项制度,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一是实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承诺制度。召开了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会议和政府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推进会议,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签订了《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纪检监察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承诺书》和《无“小金库” 承诺书》。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班子成员层层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分管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倒查机制、作风建设相互制约机制,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和干部作风建设担当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工作引向深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常抓不懈,促使干部队伍为民务实清廉。

二是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廉政学习教育制度。充分利用会议、电台、报纸、网络媒体等媒体,采取会议讲“廉”、文件学“廉”、短信发“廉”、网络宣“廉”、电视播“廉”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廉政法规,让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在干部中入心入脑,提高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创新性开展了“一把手”亲友团电视访谈活动,组织安排大口部门单位“一把手”及其家属面对电视进行访谈,提高了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意识及其家庭成员的助廉意识。在县电视台、《西部山丹》、山丹政务网开设《廉政好声音》专栏,安排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期分批开展“廉政好声音”宣传。组织全县120名乡镇和部门单位“一把手”到金昌监狱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通过3名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和县纪委书记上廉政党课,进一步筑牢了党政“一把手”的思想防线。举办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邀请市纪委、张掖日报社理论专家,通过理论宣讲和法规解读等形式,对全县各乡镇纪委书记、纪检专干,县直各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理论知识培训。

三是认真抓好“八项规定”监督检查。着力抓好作风建设工作,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八项规定”、违反“四风”的行为。对各乡镇、部门单位的“三公”经费消费情况进行了4次检查。重点对30多个单位2013年下半年的账务进行了查看。对公务接待费用过高的9个单位、用公款购买烟酒的6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的4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从未批先购、超标购车、租借车辆、私自处置、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疏于管理7个方面对全县公务用车进行自查整改。并通过定期查看GPS公车定位系统运行情况,对3辆擅自改装GPS装置公务用车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杜绝了私自拆卸定位设备、规避县纪委监督的问题。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先后10次对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和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了督查,对上班迟到早退的18名干部职工和不坚守工作岗位的2个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对上班期间玩电脑游戏、聊天、看电影等不遵守工作纪律的6名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和追责;认真落实《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有35名科级干部办理婚丧事宜向县纪委作了报告和备案。对利用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1名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并收缴违规收受的礼金1800元;对执因私护照参加因公出国考察的2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前三季度,共受理各类信访和投诉信件110件,办结106件,办结率96.4%。加强信访预警监督作用,给2名党员干部发放了红色廉政招呼卡,并通过调查为群众反映失实的7名干部澄清了是非。突出办案重点,坚持案件线索以上级纪委指导意见为主,严肃查办党员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共立案查处17件,结案11件,涉及20人,受党政纪处分11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2万元。上报省纪委3例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四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三述”工作制度。建立“三述”工作制度,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规定县委全委会每年组织安排两次“三述”议题,听取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纪述廉述作风报告,并进行民主测评。县纪委全委会每年组织安排两次“三述”工作议题,听取各乡镇和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负责人述职述廉述作风报告。 “三述”工作测评结果将作为述廉干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列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党委(党组)每年对下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面对面反馈考核意见,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目前,已有5个基层党委的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全委会进行了述纪述廉述作风报告。

转作风,打造监督执纪“铁军”

纪检监察干部肩负党和人民的重托,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反腐倡廉的成败。山丹县纪委监察局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干部队伍。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方式,仔细研读党章、行政监察法赋予纪委监察局的使命和职责,认真领悟上级纪委关于“三转”要求,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打牢了理论基础。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中“六个表率、六个带头、八个不准”的行为准则,将“弘扬清风、取信于民、整风肃纪、当好卫士”为县纪委监察局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着力加强班子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团结班子力量,提升班子的战斗力、担当力、执行力,突出重点、大胆创新,坚定不移地改进作风、纠正“四风”,实现了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同时,实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县纪委轮岗学习制度,每期在乡镇或部门单位抽调2-3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县纪委学习锻炼三个月时间,进一步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作者:中共山丹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赵生

(编辑:郭登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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