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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建设 不断深化党的作风建设

2014-09-29 00:00:0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张富春

中共张掖市纪委副书记 市

监察局局长 张富春

 

党的作风是指在党的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态度和行为,是党的性质、宗旨和世界观在党的活动中的表现。党的作风建设就是要端正党员领导干部和党的各级组织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树立与党的性质、宗旨相适应的良好风尚。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的重要体现,是党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是一个领导着13亿多人的发展中大国的大党,是一个带领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执政党,党的作风状况,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国家的前途命运。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性,不断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制度化。

充分认识加强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的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作风建设,把改进作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抓手,作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提出在全党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3年6月22日至25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明确指出: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作风建设。这个关于作风建设的全新论断,对加强与改进作风建设,使作风建设制度化、法制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深远的历史意义。这次会议还决定,统筹制定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配车、秘书配备、公务接待、警卫、福利、休假等工作生活待遇标准,落实不赠送、不接受礼品的规定,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的各种问题。2013年11月4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了《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都作出了具体的制度规定。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改进作风,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证,又是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全面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优良作风是党的事业成功的保障,一定要大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特别是健全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推进改进作风的经常化、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以优良作风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强力推进,党内“四风”蔓延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按照密切党群关系的要求,当前作风建设仍然存在责任意识不够强、制度机制不够健全、制度执行力不够高等问题。实现作风建设的制度化,就是要把作风建设的要求上升为制度。从根本上来说,端正党风的关键在于建立和巩固一整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制度和机制,使党的各级组织对党员、干部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矛盾、解决问题。实践表明,党风建设的基础是建章立制,必须把作风建设纳入制度化的轨道,通过完善制度给优良作风提供可靠保障。

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的症结首先是严重脱离群众。要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市委对领导干部调研明确要求,坚持领导干部下基层蹲点调研制度,市县级领导干部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在联系点联系户住下来开展调研不少于7天。调研要紧盯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矛盾集中、情况复杂的地方去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对联系群众明确要求,落实市、县(区)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群众来信来访首接责任制和重大信访案件市级领导跟踪督办制度,做到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给信访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要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意见,敢于直面困难和问题,及时做好解释疏导和调查处理工作,不激化矛盾,不推诿责任。对不能当场作出答复、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耐心疏导;对不属于管辖范围的问题,要指明方向和程序,并热情帮助联系有关单位给予妥善处理。各县区和各部门在建立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积累了丰富经验,比如建立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蹲点调研、定点帮扶,深入农村、企业、社区、学校,坚持县委书记、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带头,开展县级领导干部走遍村、镇领导干部走遍社、村社干部走遍户的“三带头三走遍”活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在与群众面对面接触中了解基层情况、感受群众疾苦、增进群众感情。我们要把这些好经验、好做法上升形成规范和制度。

健全改进文风会风制度,杜绝文山会海。

文山会海曾屡禁不绝,十分顽固。要改革会议公文制度,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起带头减少会议、文件,着力改进文风会风。首先要切实减少各种会议,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严格控制各类会议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大话空话套话。严格控制会议经费。减少各类文件简报,提高文件简报质量。文件和领导讲话、文章,要面对问题、直奔主题,提倡短、新、实,反对假、大、空,反对东扯西拉、穿靴戴帽,反对绕弯子、讲“正确的废话”。

严格执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制度,发扬艰苦奋斗精神。

艰苦奋斗是党的优良传统,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作风,抵御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要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做起,并且用健全的制度作保障。要全面落实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公开和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5年内停建一切楼堂馆所。健全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等方面制度,领导机关要带头过紧日子,把有限资金真正用到发展经济和解决民生上。

完善选人用人制度,从严治政治吏。

从作风建设的角度看,端正选人用人风气既是作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克服其他不良风气的重要保证。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已经颁布,为建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提供基本制度和基本遵循。要按照《条例》要求,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惩治跑官要官等现象。防止唯分唯票取人。把作风好坏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以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让作风好的干部受到重视、得到重用,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改革政绩考核机制,提高考核的科学化水平。

政绩考核是指挥棒,对于作风的形成有导向作用。 “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出现与政绩考核缺陷有关。首先要科学确定政绩标准。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其次严格考核程序,纠正考核走过场现象,采取各种方式把政绩考准考实,为正确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提供科学依据。最后要用好政绩考核结果。对科学发展实绩突出的要表扬重用,对政绩观不正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严肃批评,后果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坚持不懈督促问责,保障作风建设。

坚持不懈的督促问责是作风建设长效的保障。要加大干部作风督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对“有过、无为”的干部坚决实行问责追究,对各级领导干部出现的不良作风,敢于果断警示和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的职能作用,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情节恶劣、影响极坏的典型案件,从严从快查处,对因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不落实而发生重大问题的,严肃追究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将各种层次的监督形式统一起来,使党内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检察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使党纪监督、政纪监督、法纪监督呈现有序格局。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贯彻落实作风建设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重点考核范畴,进行定期检查;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把贯彻落实作风建设规定的情况作为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的必述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编辑:郭登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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