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台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周 勤
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颁布实施,使我们进入了制度反腐、体系反腐的新阶段。作为一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干部,我认为,要抓好《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促进惩防体系建设,必须从四个方面努力,写好四篇文章,当好党和人民的忠实卫士。
一要多“念经”,即强化教育,写好使领导干部“不想腐败”的文章。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善作宣传教育的文章,以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这一执政主体为重点,扎实组织开展好党风廉政宣教工作,重点是五项教育,即: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让领导干部上政治合格;开展“公仆”意识教育,让领导干部真心为民服务;开展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让领导干部严格守纪守法;开展示范教育,让领导干部弘扬正气;开展警示教育,让领导干部爱憎分明、防微杜渐。在具体实践中,要突出“保持先进性,唱响廉政歌”的主题,既要善于运用上党课、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制作宣传专栏等传统形式和手段,同时要切实丰富教育内容,拓展教育形式,创新教育载体,尤其要做好廉政文化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等廉政文化五进工作,通过深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打造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形成全社会人人倡廉、自觉守廉、整体促廉的良好环境,筑牢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要多“织网”,即建章立制,写好使领导干部“无法腐败”的文章。建章立制是构建惩防体系的根本保证。纪检监察干部要多做调查研究、带头整章建制,要从规范和约束权力运行、解决以权谋私的突出问题入手,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搞好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在制度建设中,要善于把握领导干部容易出问题的财权、事权、物权、人权等重点,着重健全完善行政审批、各类收费、行政处罚、公平市场交易、政府采购、选人用人等方面的制度。要通过主观努力,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运行管用、约束有力、便于操作的制约机制。对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干部选拔任用票决、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错追究等制度都要在实践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约束力,使党员领导干部行为始终处于“条条框框”的约束之下,谨防领导干部“撞红灯、踩红线”。
三要多“设卡”,即强化监督,写好使领导干部“难以腐败”的文章。强化监督是预防腐败、保持队伍纯洁性的重要保障。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履行好纪律检查工作职能,要严格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主动监督他人、带头倡导监督,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敏锐的洞察力、高超的工作技能和灵活的方式方法作勇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纪检监督干部,实现有效监督、有力监督。同时,既要重视和强化党内监督,又拓展外部监督,不断整合监督资源,正确处理专门职能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关系。既要强化纪检监察、司法、检察、审计等职能监督,还要注意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做到多视角、多层次监督,让监督无处不在、无处不有,使领导干部无法腐败,无条件腐败。
四要敢“开刀”,即严格执纪,写好使领导干部“不敢腐败”的文章。对违纪违者进行党政纪处分或法律责任追究,是对领导干部进行惩诫的有效手段。纪检监督干部要一身正气,严格执纪,对坚持错误从政理念、顶风违纪违法的腐败分子,要善于充分运用党纪国法的武器进行严肃惩治。尤其是要从查处滥用人事权、审批权、司法权、奖金分配权、执法自由裁量权以及贪污腐败、收送钱物的行为入手,加强自身素质建设,提高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对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充分发挥对党员教育管理的惩戒性作用。要通过严格执纪执法,使违纪违法者有“如走纲丝、如履薄冰”之感,使其充分认识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而不敢腐败,使其小心谨慎行权、清清白白为官。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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