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监督曝光 > 肃南县 > 正文

肃南县通报3起涉及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4-03-13 00:00:0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朱永军

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肃南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作风督查,落实执纪问责,严明纪律要求,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刹“四风”问题,正风肃纪工作取得了良好开局。在近日召开的十四届县纪委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公开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涉及“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肃南县明花派出所所长索国瑛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案。索国瑛将其办公室和宿舍设在面积为45.22平方米的会议室,20137月以来,县乡纪委和县公安局先后几次督促其腾退搬迁,但该同志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拖至2014年初方予腾退。县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索成武乱收费案。20133月,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在开展全县事业单位法人证年检工作时,违规使用收款收据,收取国家明文取消的法人年检费16800元。县政府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原县农技推广站站长徐保林损害群众利益案。20006月,原县农技推广站站长徐保林组织本站干部职工,以自愿入股的形式建立肃南县农技站脱毒马铃薯种薯供种繁育基地,2007年该基地因经营不善自行解散,期间拖欠农户马铃薯籽种款3332元。后经农户多次上访,由县信访局于2010年、2011协调偿还2000元,但下欠1332元直至2014年县纪委接访调查期间多次督促方才偿还,拖欠时间长达五年之久。县委、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给予其通报批评。

县委要求全县各级党政组织要从上述案例中认真吸取教训,充分利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个有利契机,把开展活动作为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平台和有力抓手,坚持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始终,紧盯“四风”问题不放,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一锤地敲下去,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打好改进作风的持久战,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支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执纪执法机关查办腐败案件。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规定的刚性约束,令行禁止、不搞例外,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编辑:卢征)


扫一扫,关注清廉张掖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