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近日,山丹县纪委通报了3起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分别是:
1.东乐镇五墩村八社平摊低保资金的问题。2014年第一季度至2015年第四季度,东乐镇民政办共拨付该镇五墩村八社7户低保户低保资金114869元,7户低保户领取23648元,剩余91221元由社里收回,将88586.5元进行了人均平摊,2634.5元用于社里开支。2016年11月,东乐镇党委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五墩村八社社长张强林党内警告处分。
2.李桥乡上寨村坐收坐支集体资金的问题。李桥乡上寨村将2013年至2015年退耕还林补助共计47758.14元直接用于本村村务支出,未纳入村账乡管,坐收坐支集体资金。2016年11月,李桥乡党委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上寨村村委会主任梁建民党内警告处分。
3.位奇镇二十里堡村违规收取农户危旧房补助资金、截留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套取舍饲棚圈补助资金的问题。2010年,二十里堡村以修建村委会为名,从34户农户危旧房补助资金中收取38400元,用于支付修建村委会办公楼工程款。2011年至2015年,二十里堡村从550户农户“一折通”上提取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236500元,分别以自筹款、土地流转管理费、林场地租的名义上交位奇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管理。2015年,二十里堡村重复上报、虚报养殖户8户,共套取舍饲棚圈补助资金24000元,用于支付修建养殖小区蓄水池及自来水管道工程款。2016年11月,位奇镇党委给予二十里堡村村党支部书记邸多民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二十里堡村村委会主任刘大春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康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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