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通报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近日,山丹县纪委通报了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分别是:
清泉镇北滩村十社收入不入账的问题。2011年至2015年,北滩村十社违反村财镇管规定,未将群众打井自筹资金137558元缴入清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记账,由社长保管,支付社里开支。该村十社社长张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乐镇五墩村村干部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5年,该村原党支部书记杨生泽、村委会主任赵东旭、村文书马文斌未交水电费4500元,无偿浇灌耕地;2012年,该村违规给杨生泽、赵东旭、马文斌3人发放工资补助5000元;2013年7月,赵东旭违规将应由自己承担的罚没款16024元在群众自筹款中报销;2011年,该村虚报冒领土地补偿款33600元。2016年4月,杨生泽、赵东旭、马文斌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违规资金59124元予以追缴。
(编辑:康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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