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挺在前面 红线内化心中
——学习《准则》《条例》的体会
张掖市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 魏士博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作为新时期从严治党的两个非常重要的党内条规,既开列了“正面清单”,又开列了“负责清单”,较之以往有了更强的思想引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加有利于促使党员干部由“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转变。就我们市供销社基层党组而言,要让《准则》《条例》落地生根,必须全覆盖抓学习、全过程建制度、全身心担主责。
一是全覆盖抓好学习,让《准则》《条例》内化于心,充分做到知义。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渠道,利用各式宣教平台,广泛开展《准则》《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通过学习补牢精神之“钙”,正确理解“纪律”与“法律”的关系,自觉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不但要原原本本学《准则》与《条例》,熟知要义,更要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标准树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才能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让党员干部筑牢“防火墙”。通过持之以恒地抓学习、抓教育,将《准则》《条例》化作每个党员干部内心的“红线”和“底线”,让好风气习惯成自然,对正能量趋之若骛,使党员干部面对诱惑懂得放弃,成为新风的引领者、营建者,达到党组带头,众人相随,久久为功。
二是全过程建好制度,让《准则》《条例》外化于行,当好践行者。新《准则》虽短短仅有281字,但内涵丰富、意义明确、一目了然。新《条例》明确了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高标准、严要求、广覆盖。《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我们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在抓好供销社党风廉政制度建设过程中,突出体现各项行为准则都要在纪律边界内运行,特别是对项目审报、招投标及公司规范运行等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做到“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纪律监管。为此,一方面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新准则和条例来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敬畏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带头接受监督,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另一方面以条规为方向,进一步细化完善人、财、物、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是全身心担主责,让《准则》《条例》体现于绩,强化责任担当。供销社党组将全面担当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机制、责任倒查机制、严格问责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与绩效考核更加紧密结合起来,作为综合考评和干部任用的重要指标来衡量,全力推动党建与发展工作两手抓、两促进。还要以《准则》与《条例》为标尺,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做为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三严三实”教育,切实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要在干事上敢于担当,在管人上敢于担当。“监督源于关爱”,要强化“严格要求是对干部负责”的理念。关键时刻要敢于站出来、敢于亮剑,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不能因为怕得罪人、伤和气,就当老好人,对违纪行为、腐败现象视而不见,爱惜自己的羽毛。要积极支持社纪检级履职尽责,将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审查、司法处理有效结合,不回避、不袒护,做到抓早抓小,快处快结,保持强大的震慑力,切实把纪律严起来、立起来。
(编辑:康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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