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8日至6月2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民乐县进行了巡视。8月5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向中共民乐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精心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省委巡视组对民乐县的巡视,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民乐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我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县委坚持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关键举措,提高政治站位,立说立行、即知即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折不扣、从严从细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县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8月5日反馈会当天,县委立即召开常委会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省委林书记在省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三届省委第四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和省委第九巡视组《关于巡视民乐县委反馈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升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4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3次,全面安排部署巡视整改工作,研究推进巡视整改相关具体事项。全县各级各部门也及时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部署会议,层层传达会议精神,层层传导工作压力。通过深入学习和广泛发动,全县上下切实形成严肃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强烈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为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县委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县委常委和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各镇和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研究谋划、督查指导和推进落实。整改期间,县委自觉担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整改落实,全力抓好整改工作;县委各常委各负其责,对牵头负责的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措施,深入基层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三)精心制定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县委对巡视反馈意见全面认真梳理,分门别类逐一对照研究,紧密结合县情实际,经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定下发了《中共民乐县委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民乐县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针对巡视组反馈的7个方面71个具体问题,制定了211条具体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每个问题的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具体牵头的县委常委、牵头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各牵头常委和责任部门按照县委要求,结合整改任务,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细化了整改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形成了责任层层传导、任务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四)深刻对照检查,提高整改实效。为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责任,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了县委常委会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全面对标对表,主动认领责任,严肃认真地开展了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有针对性地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进一步坚定了常委会及班子成员主动担责、带头整改、狠抓落实的决心。随后,全县各党组(党委)围绕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立即组织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提高反馈问题整改实效。
(五)强化督查问效,确保全面整改。为切实加大巡视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跟进落实和跟踪问效,县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参与,采取实地督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谈话了解等方式,对整改任务涉及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进行全过程督导、不定期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巡视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整改进度缓慢、效果不实不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提醒督促,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同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四大班子成员采取实地督查、谈话了解等方式,对分管单位、联系单位进行工作调研,听取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巡视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
(六)注重制度创新,强化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站在履行政治责任和遵守政治纪律的高度严肃对待整改工作的同时,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化改革创新,强化制度建设,切实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和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的难点痛点堵点。针对巡视反馈和普遍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制度性原因,在充分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全面加强制度创新,把定制度、立规矩、堵疏漏、补弱项作为抓整改落实的科学导向,切实推动巡视整改问题标本兼治。
二、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巡视整改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推动整改落实
至目前,本轮巡视反馈我县的71个问题,已整改到位54个,整改完成率76%。其余17个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对‘两个维护’认识理解不到位”问题。
(1)针对县委没有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部分部门单位也没有组织传达学习的问题。一是县委于9月9日第73次县委常委会上组织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并安排全县各级党组织立即进行学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质内涵和核心要义,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好“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平台推广使用工作,举办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宣讲报告会等活动,分层分类对全县党员干部和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以学促做、以做践行,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定期对各党组(党委)学习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坚持做到县委中心学习组每月集中学习1次,每季度开展1次专题研讨,每年至少组织1次党建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努力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促进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2)针对部分党政机关和公共场所悬挂张贴标语内容不规范的问题。立即对指出发现的内容不规范标语进行了更换,并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治性标语广告的通知》,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单位以及公共场所的政治性标语广告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教育引导全县各党组(党委)对政治性标语广告的管理负起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政治性标语广告管理。
(3)针对部分领导干部对‘两个维护’的理解有偏差的问题。一是切实把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对述职述廉报告中出现“与中央、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表述的相关领导干部,县委书记进行了约谈提醒,警示教育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规矩。二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在县委常委会示范带动下,各级党组织采取集中组织原文学、领导轮流宣讲学、研讨交流深化学、党建平台互动学、理论测试强化学、严格检查督促学“六学”方式,并建立结对帮学、通报促学、评比考学“三个一”机制,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2.关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有偏差”问题。
(4)针对民乐县委创新发展的前瞻性不强,部分旅游设施等建设项目谋划不科学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县委理论中心组必学内容,进一步树立新发展理念,把思想和行动坚决统一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在已落实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的基础上,持续巩固生态环境整治成果,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生态环境整治取得显著成效。三是严格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和《甘肃省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等5个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我县制定的《民乐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和《民乐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操作规程》,在项目储备、申报和实施阶段,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审批决策程序进行。
(5)针对中药材产业孵化园长期闲置,预期效益没有发挥出来的问题。一是继续实施中药材产业孵化园商铺租金、房屋及仓储租赁费用减免政策,积极吸引中药材加工企业入驻,接纳中药材种植加工企业药材入库,充分发挥仓储作用。截至目前,库房现已全部出租、公租房出租120套、商铺出租52套,仓储药材1万余吨。二是加快推进中药材加工扶贫车间建设项目,切实提高中药材产品附加值。截止目前,中药材初加工扶贫项目室外工程规划已完成初设。三是借助中医药产业博览会等展会平台,加大西部药都外宣力度,积极跟进民乐县与北京三一智农数据公司、北京德慧智教育科技中心、甘肃药投等企业签约项目落地,积极联系洽谈省药投托管运营事宜,不断发挥中药材产业园经济效益。
(6)针对2012年以来累计建成农业大棚空置率较高的问题。一是对全县现有设施农业大棚进行彻底摸排登记,督促各相关镇根据设施农业大棚经营状况,分类施策进行处置。对长期闲置、棚体倒塌破损严重、维修改造所需成本过大、没有实用价值的设施大棚拆除复垦,对经营管理不善的设施大棚进行拆除复垦或维修加固。二是加大设施技术指导和市场推广,积极创新经营方式,更新经营理念,引进新技术推广海升彩椒、番茄、矮化黄桃、兰花等新品种,提高设施农业产出效益。加大与县内外农产品市场对接,不断拓宽设施农业市场渠道,激活设施农业发展活力。三是严格落实农村相关土地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农业生产用地监管,规范生产用地用途审批和管理,严防农业生产用地违规使用和生产设施荒弃等问题滋生反弹。明确责任主体,深入排查化解设施农业领域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加快解决设施农业历史遗留问题。
(7)针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措施不精准,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下滑的问题。一是认真做好项目的开发收集、论证评审、储备管理工作,全面做好“补链、延链、强链”文章,提高招商准确性。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媒体的作用,加大民乐招商意图、优惠政策、优势产业等方面的宣传力度,不断膨胀民乐影响力,形成大企业、大集团和有产者来民乐投资创业的强劲势头。二是着力加大考核力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并严格落实《2019年度全县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及考核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加强对在谈项目的跟踪联系,进一步扩大全年招商引资投资总量,不断优化我县营商软环境,有力促进和推动了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步伐。三是积极转变招商方式,切实提高项目质量。依托我县在外成功人士众多的优势,创建人才信息库,打造引智引技平台,开展以情招商,努力形成低成本、高质量的招商局面,不断提高招商项目数量和质量。先后15次组建招商小分队赴上海、浙江、北京、江苏等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推介发布重点招商引资项目。
3.关于“推进‘三大攻坚战’力度不大”问题。
(8)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举措不多,政府债务较大,潜在金融风险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采取盘活各类资金和资产等方式,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决管好用好新增债券资金,加强地方政府债券偿债管理,确保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券不出任何风险。规范政府举债行为,高度关注隐形债务,确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通过整改,逐年减少政府债务,严控新的债务产生。二是制定下发《民乐县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全县金融风险防控力度。
(9)针对脱贫和巩固脱贫成果的办法不多,扶贫产业培育不足,缺乏龙头企业带动,专业合作社运行不规范的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县负总责、镇村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底线思维,强化压力传导,层层靠实责任,加强督查检查问责力度,定期对各镇及行业部门进行督查检查,对在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上工作落实不力、录入错误数据较多的89名干部进行了约谈。二是对全县19个贫困村的147个合作社运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根据“运营规范”“运营一般”和“未运营”三种类型分类进行整改。四是引进张掖文德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民乐现代丝路田园综合体建设文德兰花卉产业园,引进张掖超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工业园区建设40万平方米高标准智能温室、在六坝丝路花海田园综合体建设万亩果园示范园。大力创建创办扶贫车间,至目前已认定农业扶贫车间21家,带动贫困户371人。
(10)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用力不够,部分集镇尚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致使污水未达标排放;原民乐铬盐厂旧厂区铬污染场地及铬渣场土壤修复项目进展缓慢,项目资金长期结存的问题。一是全面完成南丰、永固、民联、三堡、顺化、丰乐、南古集镇污水集中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各镇配套管网建设进度,全县集镇污水实现集中处理和达标排放。二是加快原民乐铬盐厂旧厂区铬污染场地及铬渣场土壤修复项目进度,至目前,已完成第一段和第二段填埋场的建设,第三工区填埋场已完成污染物清挖,基坑、侧壁取样送检工作。清挖污染土壤约36.7万立方,清运暂存原堆渣场表层渣土混合物约3.8万立方,按项目方案批复进度如期支付资金4464.7423万元。
4.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11)针对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不严肃的问题。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扎实规范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参会人员范围,会前充分征求县人大、县政协和县政府分管领导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意见建议。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问题以来,县委即知即改,先后研究讨论干部6批,会前均征求了县人大、县政协和县政府分管领导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意见建议,县委“五人小组”会议上县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均不再列席会议,县委常委会议上仅县委常委参加会议,其他县级领导均未列席会议,干部选任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12)针对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坚持把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纳入到各级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精心组织安排,广泛宣传解读,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切实把请示报告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县委向市委请示报告事项清单,认真做好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同时督促县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级党组织按规定及时、如实、全面向县委请示报告工作。三是加全面加强对各镇、各部门单位党组织向县委请示报告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把关,对不履行请示报告主体责任、不按规定期限报送、内容不准确、程序不规范、屡次出现错情的单位,视情进行约谈或通报,对违反《条例》追责情形的,将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3)针对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2017年实施的景观水系项目,没有提交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研究的问题。一是暂停项目建设并就项目建设情况立即上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进一步提高了全县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增强了贯彻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杜绝了重大事项不报告、不如实报告,选择性报告等现象。
(二)思想建设方面
5.关于“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问题。
(14)针对县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不细不深不实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加快县级融媒体建设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县融媒体中心建设,完成“一室六部”人员划分工作,并集中开展划分人员培训。二是严格执行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止目前,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中心组学习13次,外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开展理论宣讲3次。1-11月份,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人民为中心”等专题开展了6次理论研讨,先后有40多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交流发言。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薄弱”问题。
(1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县委常委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认真落实“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以上”要求,加强县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加大舆论引导和舆情管控相关制度,及时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问题,督促各党组(党委)认真抓好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落实。二是通过督查指导的方式,重申各党组(党委)要全面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第一责任、直接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三个清单”“四个责任”和“九个纳入”工作体系。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在意识形态联席会议上专题对全县意识形态及网信工作进行了分析研判,及时协调解决意识形态领域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16)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传导不力的问题。一是对反馈指出的部分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门督查指导,专项解决,明确党组(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每年研究部署、专题学习、分析研判不少于2次。二是对个别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履职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弄虚作假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三是集中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现场发现问题,当场反馈解决,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第一责任、直接责任和“一岗双责”,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由党组(党委)书记负第一责任,党组(党委)成员负直接责任,具体分管本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1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的问题。一是组织教育系统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解决“党风不正、信仰缺失”等问题,采取以会代训、个别谈话、警示教育等形式,进一步坚定党员教师队伍政治信仰。二是加强党组织建设,调整理顺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选齐配强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队伍。三是强化发展党员责任管理,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发展党员“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大在优秀骨干教师特别是“思政课”教师中发展党员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力度。
(18)针对阵地建设抓得不紧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类讲座论坛等活动审批备案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全县宣传思想类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审批备案管理。二是持续加强主题宣传力度,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社会宣传,在城区及各镇悬挂国旗4300面、党旗2200面、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标语1500幅,新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牌500幅。
(19)针对宗教场所管理不严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组织各镇主要领导、统战民宗干部、村(社区)联络员和宗教界人士分级举办各类培训班13期。同时按照《民乐县民族宗教工作巡查制度》的要求,发挥县镇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镇村两级工作责任制作用,联合镇村两级领导干部,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核实,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20)针对管网治网不实不细的问题。进一步配齐配强网络管理力量,将县委网信办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配备配齐办公设备,确保网信工作得到有效保障。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政务新媒体和互联网群组管理的通知》,加大政务新媒体和互联网群组备案管理。
(三)组织建设方面
7.关于“党建工作要求不严”问题。
(21)针对基层组织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责任清单,认真抓好督促落实;建立了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制度,通过以上率下,进一步强化主业意识,压实主体责任。二是突出整治“照抄照搬”不良文风,坚决杜绝工作责任心不强,敷衍了事、文风不正、作风不实等倾向。针对部分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三是持续加强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对年初摸排确定的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力量开展整顿转化“回头看”。
(22)针对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不实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召开全县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研究解决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二是扎实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集中开展农村、机关、国有企业三个领域标准化建设“回头看”和社区、事业单位、“两新”组织标准化建设对标争创工作,结合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任务,集中开展“示范型、中间型、后进型”分梯次创标工作,确定示范党支部36个,通过组织观摩学习先进、联系指导后进等方式,示范带动其他党支部创建达标。
(23)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认真开展巡视反馈问题专项整治,对发展党员不规范相关责任党组织进行调查处理和督促整改。二是集中开展发展党员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对近年来发展党员进行逐一排查,发现整改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依纪依规进行处理。三是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及档案管理,为全县449个党支部统一制发《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健全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台账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及档案归档工作,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8.关于“干部选任、管理混乱”问题。
(24)针对干部选拔不严格的问题。根据干部聘期和工作需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对巡视反馈指出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制定下发《民乐县抽调人员管理办法》,在全县重点项目、重点工作、重大工程抽调人员和县直部门单位遴选时,严格把控基层服务年限,对服务年限不够者,不得抽调或遴选至县直部门单位工作。
(25)针对干部借调、调动随意性大的问题。在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前,县委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规定,组织人社部门集中进行摸底筛选,除经组织人社部门抽调参与城市拆迁、经济普查、巡视巡察、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的同志外,由单位自行抽调人员全部回原单位工作。同时,根据全县干部工作需要和空编情况,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
(26)针对干部轮岗交流慢的问题。着力加强对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加快干部调整交流节奏,3月份以来,结合机构改革、教育系统干部调整等,目前任职5年以上的正职、任职8年以上的副职、任职15年以上的副职已调整交流26人,其他领导干部将在近期干部调整中逐步进行交流任职,对年龄偏大的领导干部,结合职务与职级并行免去现任职务,纳入职级序列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27)针对干部管理松散的问题。一是根据《民乐县选派干部服务企业暂行办法》规定,对选派到企业服务的干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半年考核,同时对选派到企业服务人员进行督查,对无故缺勤、脱岗人员进行组织处理,督促服务期满选派干部按时回原单位上班。二是针对个别单位领导干部长期请假不上班的问题,县委组织部发函督促相关单位党组立即整改,通知干部按时到岗上班,对达到退休年龄的督促办理退休手续。三是针对违规向长期请假干部全额发放工资奖金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依据《民乐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工资奖金发放情况进行核定,收交违规发放的奖金,并对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28)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党内组织生活情况定期检查通报制度,组织力量开展标准化工作“大诊断”,督促严格“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对活动开展不认真、不达标、敷衍应付的党组织在全县范围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坚持县委派出督导组全覆盖督促指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制定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督导工作方案,由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带队,成立16个督导组开展全程督导,确保民主生活会高质量召开。三是组织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结合主题教育集中学习研讨,将学习党建基本知识列为每月“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的规定动作,为全县党员干部印发《应知应会100问》《学习小手册》等2000多册,并借助“甘肃党建”标准化手册“口袋书”进行自学等方式,做到学而知、学而行、学而信。
(29)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定期交纳、定期上缴、定期检查、定期公示和党费报告五项管理制度,督促各党(工)委实行党费专账管理、专人负责、定期对账,并按年度报告党费账户情况,对上年度党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公示,有效杜绝长期滞留党费问题发生。二是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督促各基层党组织把收缴党费作为每月主题党日的规定动作,组织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在收缴党费的过程中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党性意识、增进组织纪律观念。三是扎实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各党(工)委全面实行党费专账管理、专人负责和银行代管、定期对账,并按年度报告了党费账户管理情况,县委组织部对上年度党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有效防范和杜绝长期滞留党费事件发生。
(四)作风建设方面
10.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问题。
(30)针对“文山会海”现象严重的问题。一是建立年度发文计划制度,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对年度发文计划进行报批审核。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精简文件的规定要求,严控发文数量、篇幅,规范行文程序,提高文件质量。二是对全县性会议实行审批和归口管理,年初拟定全县性会议计划,严格会议审批。实行“无会周”制度,县委办、县政府办每月第四周一般不安排全县性会议,遇有特殊情况调整或顺延。三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和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规定》,1-10月,开展全县性督查11次,较去年同期下降42.8%。
(31)针对部分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把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入“四察四治”专项行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先于其它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二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提出“十个严禁”,重申纪律要求,重点围绕是否存在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将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2)针对一些干部和单位顶风违纪,违法八项规定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对部分单位领导干部办公室面积超标、公车接送、就餐不缴纳伙食费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突出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标准,并下发《关于开展违规接待不缴纳伙食费等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制定完善《民乐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存在的接待超陪、超标、不交纳伙食费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33)针对个别单位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和报销差旅费问题专项治理方案》,进一步强化差旅费监督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管理,进一步完善差旅费管理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差旅费开支标准,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支出,严禁将超住宿限额费用转嫁接待单位。二是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全县各部门各单位2017年-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自查和重点抽查,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规定,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11.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
(34)针对部分单位部门文风不正的问题。一是重审理论学习制度,结合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作风建设,形成扎实严谨的学风,坚决杜绝学习笔记由他人代写等情况再次发生。二是严格按照《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理论学习和研讨交流,提高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效果。三是对工作作风不扎实、文字材料造假涉及的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调查处理,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35)针对个别乡镇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一是研究制定党建工作思想重视不够、工作抓而不实等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督促基层党支部利用“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在线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党内组织生活实现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加大工作督导检查力度,突出纠治弄虚作假、照抄照搬、应付检查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把对各镇机关支部党务工作的检查纳入每月15日农村“党员固定活动日”常规督导内容,按照“随开随记,专人专记”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记录资料,防止机关党建“灯下黑”、工作资料“事后补”。
(36)针对县环保局工作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针对部分企业违规排污行为,造成环境污染,原民乐县环境保护局及时对相关涉事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并督查停产整治,对相关责任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责成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敏感点的执法监察频次,确保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达标、稳定运行。
(37)针对困难党员专项救助资金未及时支付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困难党员专项救助资金管理及使用、救助对象及标准、审批程序及发放等内容。扎实开展困难党员摸排核查,组织各党(工)委建立完善困难党员、老党员信息管理台帐,并按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动态管理。二是组织各党(工)委开展帮扶救助对象及基本情况摸排工作,在庆祝建党98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集中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379人,发放慰问金30.25万元。督促县委组织部建立部务会议定期研究困难党员临时救助制度,为11名困难党员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2万元,有效降低资金结余。
(38)针对扶贫办没有按合同及时收回企业欠缴的扶贫收益资金的问题。一是立即向相关企业下达书面催缴函,限期上缴收益分红资金,对扶贫办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二是严格按照《民乐县资产收益实施方案》和《资产收益扶贫合同》的规定,及时收回资产收益资金并按要求及时分配到户,确保贫困户资产收益扶贫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39)针对部分应收缴土地出让金长期未收缴的问题。一是针对全县欠缴土地出让金,按照一个企业一个方案的要求,制定详细追缴措施,通过诉讼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权、代建工程项目等方式加快追缴力度,对相关部门单位责任领导深入调查并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三是严格落实土地出让金收缴管理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从源头上杜绝欠缴土地出让金现象的发生,确保今后再不发生类似问题,促进土地市场规范运行。
(40)针对部分建设项目人防易地建设费和基础设施配套费欠缴的问题。一是县住建局负责将涉事企业拖欠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和基础设施配套费立即进行追缴;对部分企业违规拖欠行为提请人民法院依法诉讼追缴,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工作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内部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职责,加强规范管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发生。
(41)针对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对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问题。经过与企业协调,收回了园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强化了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对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责任领导进行提醒约谈。
(42)针对个别单位部门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一是责令相关部门单位对工作作风不扎实,敷衍应付的责任人进行提醒约谈并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着力解决党建工作中形式主义问题,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健全完善了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加大督查指导和跟踪问效力度,强化压力传导。三是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严格述职述廉报告审查,建立“县委常委书记把关签字,班子成员一把手把关签字”的审查责任机制,端正作风文风,确保领导干部能够沉下身子、静下心来实事求是地撰写报告。
(43)针对县运管所执法不严的问题。一是对路政执法案卷进行“回头看”,对执法依据、执法过程、执法人员信息、当事人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梳理,责令相关执法人员详细说明执法行为只开票未撕票的具体原因,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进行全面整治,严厉查处交通综合执法队伍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组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三是依据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对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的制度体系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强化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公开公示等措施,为执法人员严格公正执法提供制度保障。
(44)针对新建三馆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定期召开(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重点项目推进会,详细掌握先前工程进度的情况,分析当前存在问题,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措施,进一步明确完成工期、整改责任等具体事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外围工程已基本完工,水、电、暖气已全部接入,室内装修和布展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
(五)纪律建设方面
12.关于“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的问题。
(45)针对涉赌、涉酒驾和醉驾违规违纪的公职人员逐年增多的问题。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性修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将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任前考试范围,扎实开展纪律规矩教育,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扎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非法集资、违规经商办企业及参与赌博行为。三是严格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工作约谈、提醒约谈等规定,每次均对拟提拔使用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考试和集体廉政谈话。坚持“一案双查”,对今年以来发生的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严肃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46)针对个别镇村违规出租集体用地的问题。一是督促违规租赁集体用地单位立即对违规开采空地进行恢复治理并进行行政处罚,对涉事村两委班子责任人进行立案审查并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二是严格“执法监管一张图”和“631巡查机制”认真开展自然资源动态巡视工作,切实做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早报告,使全县自然资源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有序。
13.关于“国有企业管理不规范”问题。
(47)针对国有托融资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部分干部职工企业任职的问题。一是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整治行动,对领导干部在企业违规兼职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违规兼职的领导干部解聘其兼任职务。二是修订完善《民乐县县级国有投融资公司人事管理办法》,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公司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从源头上杜绝公职人员在县属国有企业兼职问题,确保国有投融资公司健康规范运行。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4.关于“县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48)针对县委未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问题。一是县委立即与各镇、各部门签订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同时督促各镇、各部门与下属基层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二是对各镇、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了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更加细化、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对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以有力有效的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有力地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49)针对县委常委没有认真落实廉政约谈制度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县委常委对分管或联系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时开展廉政约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纠错,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与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情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领导班子和个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及廉洁自律等情况集中开展廉政约谈。
15.关于“县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偏宽偏软”问题。
(50)针对部分信访案件和查处案件办理偏宽偏软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对群众反映相关案件问题调查并予以了结。对反映和查处的线索进行深入核查,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按照省市纪委的安排部署,对十八大以来办理的所有案件全面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提出了建立长效机制的对策建议。
16.关于“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51)针对公款私借、私存的问题。一是督促生态工业园区、县中医院等单位立即对违规出借各类款项立即进行追缴,对无法正常追缴的申请县法院诉讼执行。对涉事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二是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实施方案》《民乐县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案》《民乐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方案》,切实从源头上管控资金合理使用。
(52 )针对个别单位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一是对相关单位套取财政资金问题深入核查并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违规套取的财政资金立即上缴县非税收入管理局。二是制定了《2019年度财政督查检查考核计划》,财政、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联合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财经检查和专项检查。三是制定《2019全县财务人员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各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单位财力人员业务水平。
( 53)针对个别单位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一是责令相关单位将挪用的专项资金立即上缴财政或进行账务处置调整,规范资金用途,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二是制订下发《民乐县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管理意见》,建立廉洁、规范、高效的财务人员事中事后管理长效机制。
(54)针对县交通局坐收坐支非税收入的问题。一是督促县交投公司全额归还工程借款,对交通局相关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二是进一步完善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使用的制度和程序,制定《民乐县交通运输局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和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按时、全额上缴非税收入,坚决杜绝坐收坐支非税收入的问题。
(55)针对县环保局白条支出的问题。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对涉及补助经费项目资料进行全面补充完善,对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告诫约谈,责成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对历年来所有拨付的环境污染治理补助经费进行全面清查,对发现没有验收资料的企业,再次开展补助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并完善验收资料。
(56)针对县环保局借款长期收不回的问题。一是督促县环保局对出借企业的项目配套资金经县政府同意及时进行账务处置和化解,对干部职工购买环境执法标志服拖欠的个人自付款项全部追缴。二是对履职不到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对拖欠个人自付款项的14名领导干部进行约谈。修订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力度,从源头杜绝财务违规行为,坚决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17.关于“项目建设领域乱象丛生”问题。
(57-60)一是由县发改局、县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全县在建项目进行实地督查,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项目单位进行整改。对违规开展项目招投标相关单位项目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严肃追责问责。二是开展项目建设管理集中培训。9月17-18日在县政务中心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全县项目建设和管理培训班,特邀住建、自然资源、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业务骨干为培训班学员授课,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建设基本程序,提升全县项目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
(61)针对违规办理许可证的问题。督促涉事开发商通过房产抵顶等方式尽快支付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规范许可证办理程序,坚决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努力实现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62)针对相关建设项目擅自调整容积率的问题。一是对相关建设项目进行深入核查,容积率调整程序规范,未发现违法违规办理现象,容积率上调增加土地出让金已全部收缴到位。二是立即组织对建设规划和审批行业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教育,切实提高项目规划设计和管理工作法律意识,质量识和规范意识。三是通过巡视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迅速开展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专项治理行动,彻底规范审批管理程序,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63)针对利害关系人参与投标并中标的问题。一是责成县交通局按照国有企业组建章程和相关制度,对恒泰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对在公司兼任职务的公职人员全部进行撤换。二是认真开展了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民乐县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强化对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协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6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交通局重大设计变更未报审批的问题。一是对公路工程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教育,认真组织宣传道路交通建设管理相关规定,切实提高设计变更管理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规范意识。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开展设计变更违规行为治理行动,对存在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县交通局项目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三是研究制定了《民乐县交通运输局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对设计变更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调查处理,对相关人员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七)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8.(65)针对县委主体责任还需要加强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县委集体领导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部署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二是严格落实县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及时传达学习中央、中央纪委和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主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推进工作落实。三是严格落实县委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经常性开展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主动了解掌握分管单位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19.(66)针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充分的问题。一是认真履行监督首要职责,不断深化纪律规矩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守规矩。坚持把生态环境问题后续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组成5个专项监督检查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按时限要求进行整改。二是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力度,县纪委监委紧盯重点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扶贫领域、工程建设领域、教育领域和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三是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督促整改“一卡通”发放、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问题4336个,追缴各类资金202.63万元。四是进一步优化巡察监督,组织开展十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工作,紧盯医疗卫生、食品药品、人防工程等重点领域,对5个部门单位和5个基层单位开展政治巡察。
20.(67)针对会议多、会议长的现象没有显著改善的问题。严格落实会议计划管理、审批报备和“无会周”制度,从严控制会议规格、规模,提倡合并开会、套开会议,今年以来,先后将县委全委扩大会议和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农村工作会议暨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和全县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工作会等全县大型会议合并套开,切实减少会议召开频次。1-10月,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各类会议61次,同比下降32.2%。制定下发《中共民乐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活动的通知》,严格执行“无会周”制度,有效控制会议数量、规模,1-10月已落实无会周7个。
21.(68)针对违规违纪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19年以来,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向县纪委监委移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48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3人。二是组织开展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发现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顶风违纪、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直查快结。三是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效,充分发挥反面教材警示作用,及时转发中央、省市有关典型案例通报11期,下发通报9期,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四是积极推进以案促改,对查结的腐败案件,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对办案中发现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有关部门单位举一反三,堵塞漏洞。
22.(69)针对对干部职工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施意见》《民乐县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及请销假工作流程的通知》,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有效规范了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及请销假程序。二是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的相关事宜,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备案报告制度。三是在全县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无非法集资高利放贷、不参与赌博及不参与经商办企业承诺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纪律规矩意识。四是加大科级干部廉政监督力度,对机构改革中涉及调整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进行了更新。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879人次,9个单位58名党员干部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被“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23.(70)针对有些部门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实施方案》《民乐县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案》《民乐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方案》,切实从源头上管控资金合理使用。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各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制定财务人员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单位财力人员业务水平。制定财政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由财政、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财经检查或专项检查。三是为加强各部门财务人员的配备和管理,制订了《民乐县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管理意见》,建立廉洁、规范、高效的财务人员事中事后管理长效机制。
24.(71)针对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在一些部门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作风专项督查,今年以来,共开展作风专项督查8轮次,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驻村帮扶、煤炭市场监管等重点工作中不履职不尽责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追究责任单位责任。二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围绕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过节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坚决查纠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着力发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线索,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追责问责,针对县脱贫攻坚专项督查通报的相关问题,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四是全面落实《民乐县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积极营造有利于干部干事创业的宽松环境和氛围。
三、保持政治定力,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虽然大部分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县委将持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持之以恒推进巡视问题整改落实,直到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坚决兑现巡视整改政治承诺,真正把巡视成果转化为加快转型升级、增进民生福祉的实际成效。
一是加强思想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净化政治生态、提振工作信心的有力武器,不断提高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意识,确保巡视整改的“后半篇文章”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统筹推进、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开展专项检查核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帮助分析原因、协助解决困难,综合施策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对整改难度较大、实施时间较长的任务,以钉钉子的精神紧抓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巡视反馈问题当作一面镜子,深刻反思、举一反三,认真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找准病灶、对症下药,从根源上堵塞问题滋生的漏洞。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将整改中取得的成功经验与中央和省市有关制度规定相衔接和配套,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按规矩办事处事成事,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巩固扩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四是深化整改成效,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坚持把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统筹抓好全县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产业富县、文旅兴县战略,加快建设“一轴四区、一带四路”乡村振兴示范带,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双促进、双落实”,进一步加快发展速度、提高发展质量,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真正以经济社会发展实效来检验巡视整改成效,不断开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936—4421412 0936—442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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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郝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