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的思想包袱终于卸下来了,感谢组织对有关我的不实举报及时澄清。”在一次特殊的“碰头会”上,干部张某激动地说。
日前,甘肃省肃南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该县干部张某的有关问题线索,立即组织人员针对反映问题展开核查,经过深入走访、调阅有关证据材料,确认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失实。第一时间根据调查结论答复信访人,并按程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澄清,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为最大限度保护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惩治与保护相结合的处置原则,出台《肃南县党员干部澄清保护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对因发泄私愤,故意捏造、虚构、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破坏改革发展稳定、扰乱人心的坚决严肃查处。对反映不实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为受诬告的党员干部正名。今年以来,下发通报1起,对反映失实的4件问题线索予以澄清了结。(供稿 黄俊峰 李祯珍 编辑 陆旸)
(编辑:王俊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