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肃南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在干部使用、评先评优、代表资格审查等工作中,以 “严”和“实”的精神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带“病”上岗。
该县纪委监委收到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立即启动审查程序,按照流程组织案管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等相关室进行联合会审,对相关单位(人员)的问题线索反映、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等情况进行核查。在回复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做到不回避、敢碰硬,廉政鉴定材料务必真实、准确、全面,如实出具相关人员的“廉政审查意见”,并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及人员。
至目前,共回复廉政审查相关单位及人员252人次,提出意见建议3条。(朵永刚)
(编辑:郝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