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纪委精准定位全面从严治党职能,以修订后的两部党内法规作为重要依据,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以贯彻落实两部党内法规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在实践中,注重处理好两个方面的关系:一方面,正确处理“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突出全面执纪。全面执行党的六大纪律,既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各类案件,也注重查处其他类型的违纪行为,治“病树”、正“歪树”,让每一项纪律都立起来、通上电,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红线。另一方面,正确处理违纪情节“轻”和“重”的关系,突出抓早抓小。加大日常监督执纪力度,对一些轻微违纪行为,动辄则咎,及时处理,该处分的处分,该降级的降级,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防止由“破纪”向“破法”的演变。2017年,共立案34件,结案2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6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3.09万元。在执纪审查中对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肃问责,约谈提醒6人,诫勉谈话6人。针对明察暗访、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反映的问题及工作漏洞,下发函询通知书52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19份,提出意见建议29条。
(编辑: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