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肃南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和纪律审查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层层传导压力,创新体制机制,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和违纪违法案件,有力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5件,处置问题线索67件,立案27件38人,结案2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组织处理2人,办理解除行政处分3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2.44万元;诫勉谈话6人,告诫约谈14人,提醒约谈11人,工作约谈134人;下发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8份,提出意见建议16条。
抓案源,拓宽案件线索。始终把信访举报作为案件线索的主要来源渠道,通过规范程序、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从专项检查中发现线索,以开展全县农牧村“两委”班子巡察“回头看”、开展“三纠三促” 专项行动和扶贫领域政策项目资金专项巡察工作时机,不定期深入到各乡镇、县直部门,通过接访、座谈、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获取案件线索。今年以来,分两轮对8个乡镇102个农牧村、3个社区和22个站所单位进行了巡察“回头看”和明察暗访,发现即知即改类问题146个,限期整改类问题19个,问题线索5个;成立4个巡察组,对75个部门单位、8个乡镇、5个精准扶贫村开展“三纠三促”和扶贫领域政策项目资金专项巡察工作。
抓业务,提升办案水平。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邀请上级纪委同志,对纪检干部进行系统的培训,课程涉及信访举报、办案纪律、谈话技巧、案件笔录、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个案内勤工作、案件剖析材料和案件信息撰写等方面,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人人懂办案、人人会办案,在纪律审查实践中锤炼素质、提升能力、丰富经验。同时,经常深入各乡镇,对案件的初核、立案、调查取证到各类案件材料的形成,实地进行指导,帮助各乡镇基层纪检干部掌握办案的基本要求,拓宽办案思路,切实提升乡镇纪检干部办案质量和水平。
抓典型,加大曝光力度。定期分析研判相关数据,对十八大以来全县部分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纪律审查工作情况及2016年信访工作等数据进行了分析研判。及时报送约谈、函询、问责、述责述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至目前,下发转发通报24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57个部门、单位和个人共89个问题。
抓机制,遏制腐败现象。为有效遏制基层“微腐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县纪委印发了《肃南县“微腐败”防范机制实施意见》,把防范“微腐败”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点工作去抓,利用“互联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模式,创建了肃南县“微腐败”防范智慧平台,配套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监察室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的意见》等制度,列出正负面清单,在全县推行“互联网+制度”模式的微腐败防范智慧平台,有效预防“微腐败”,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农牧村稳定发展。
(编辑: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