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近日,肃南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全县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使用微信等媒体平台“十个严禁”的通知》,对全县共产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规范使用微信等新媒体行为划出了纪律红线。
通知要求,全县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在使用微信、微博、QQ、百度贴吧等网络新媒体时,必须做到“十个严禁”:严禁通过微信等媒体平台发表或转发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严禁通过微信等媒体平台发表或转发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言论、图片、视频等;严禁通过微信等媒体平台发表或转发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仇恨、制造民族歧视以及涉及邪教、恐怖暴力、封建迷信的言论、图片、视频、音频等;严禁通过微信等媒体平台编织“关系网”,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拉帮结派、拉票贿选等。
通知强调,全县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规范使用网络新媒体的重要意义,自觉遵守“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带头营造积极向上、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对违反 “十个严禁”纪律要求的将依照规定严肃问责。
(编辑: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