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南县通报了7个乡镇102个农牧村巡察“回头看”工作情况,通报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防范‘微腐败’”成为高频词。
4月中旬至7月上旬,根据县委安排部署,县纪委抽调专人组成督查组,对全县7个乡镇102个农牧村巡察整改情况杀“回马枪”。通过“回头看”,全面掌握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巡察移交的501个即知即改和整改类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问题整改率100%;移交的59个问题线索,已调查核实53个,6个正在调查核实。立案6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免于党纪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新发现即知即改问题96个,整改类问题18个,问题线索2件。各乡镇针对督查组反馈问题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深入分析存在问题根源,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构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
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督促被巡察乡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和移交线索办理情况,紧扣整改到位率、移交事项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推动持续整改。按照“五个标准”来判断巡察整改的成效: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及能追溯纠正的问题是否予以纠正;类似的问题是否按照“举一反三”的要求进行清理查摆;应该制定的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完善;对巡察发现问题事项的追责是否到位;各乡镇党委关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紧紧扎牢制度“笼子”。针对本次“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县纪委将在全县创建“微腐败防范智慧平台”,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监察室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纪检委员管理的意见》,探索建立“红黄蓝”三级预警机制,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加大基层“微腐败”整治力度,严防老问题反弹,堵塞制度漏洞,防止新问题发生。
(编辑: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