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要闻 > 县区动态 > 肃南县 > 正文

肃南:四项措施有效提升案件查办质量和效率

发布时间:2017-06-22 10:48:03来源:金张掖廉政网作者:姜有英 郑智愚 分享

今年来,肃南县纪委突出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规范办案程序、依纪依法办案,采取“四项”举措,努力提高案件查办工作质量和效率。

加强安全教育,提供思想保障。利用委局机关每周开展的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等学习交流平台,以上级通报的纪检监察办案安全事故为警示,对照日常办案中出现的事故苗头,认真汲取教训,剖析原因,引以为戒,从思想深处树立安全办案的理念。

健全责任制度,提供制度保障。制定完善了《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规定》、《办案人员“六不准”守则》、《肃南县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办案人员工作纪律》、《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制度》、《案件查办工作程序》、《肃南县纪委监察局案件查处回避制度   》等一系列办案安全责任制度,为规范办案程序和约束办案行为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争取委局支持,提供组织保障。该县纪委领导班子大力支持查办案件工作,为办案部门提供组织保障。办案时,主要领导经常与办案工作人员进行良好沟通,了解案情、分析研判,鼓励办案人员大胆工作,让办案人员有底气,有信心做好查办案件工作;同时,严格实行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定期由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案件线索进行排查,避免了个人或者多头管理案件线索造成的“跑风漏气”。

强化办案点建设,提供场所保障。为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该县纪委对原有纪检监察谈话室进行升级改造,且制定完善了应对突发情况的预案和措施办法,硬件和软件两方面的有力保障,为查办案件提供场所保障。

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4件,处置问题线索42件,立案19件28人,结案1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组织处理2人,办理解除行政处分1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4万元;诫勉谈话4人,告诫约谈8人,提醒约谈7人,工作约谈134人;下发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7份,提出意见建议15条。


(编辑: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