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2016年立案27件党政纪处分29人
肃南县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受理信访举报54件,办结46件,较上年同期上升22.7%;处置问题线索45件,立案27件36人, 较上年同期上升12.5%;结案2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9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1.25万元。
注重抓早抓小,下发信访函询通知书8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16份,给予党政纪轻处分18人,占受处分人员总数的62.07%,实施约谈、通报、诫勉50人次。对65名十八大以来受处分人员进行了集中回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突出“三类人”,把握三个节点,全年共查处乡科级干部违纪案件7件13人,分别占立案、涉案人员总数的25.9%和36.1%,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降级以上处分11人,占受处分人员总数的37.9%。对反映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快查快处、及时反馈,严把转办件审核关,在信访总量呈较大下降态势的情况下处置问题线索数与去年基本持平。结合“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和村级巡察工作,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审查重点,发现并反馈即知即改问题328个,整改类问题190个,问题线索64条,转立案4件4人。查处农牧村(社区)党员、村干部违纪问题15件18人,给予党纪处分15人。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