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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管好“微权力”,惩治“微腐败”

发布时间:2016-10-09 15:46:31来源:肃南县纪委 作者:索兴瑞 分享

      今年以来,肃南县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及时发声、主动发力,不断拓展问题线索来源渠道,积极整合工作力量,实现快查快办,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是拓展渠道,排查线索。县纪委聚焦重点领域,从问题线索入手,变被动接收为下访调研。针对辖区内惠民资金、新农村建设改造、低保户申请、扶贫救助资金、村务公开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在县委第一轮党风廉政建设巡察中进行随机入户走访和座谈,通过拉家常等漫谈方式搜集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问题线索,掌握了问题线索29条。

      二是整合力量,查纠问题。在工作分工中将信访、案件、审理三块工作安排一名副书记分管,便于对科室人员统一调配,“捆绑式”使用,简化了工作程序,缩短了人员调配时间,形成了以“信访举报为渠道、案件检查为手段、工作人员齐上阵”的良好工作机制。同时充分发挥纪委在反腐败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在辖区内整合资源联合办案、交叉办案解决乡镇纪委“人手不足不能办案、能力不够不会办案、难过人情关不愿办案”等问题。

      三是抓早抓小,严查快办。对于发现的问题,县纪委坚持“快查快办”,进一步严格时限要求、缩短办案周期,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积极改进办案工作模式。在严惩腐败的同时,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对一般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充分利用函询、约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截止9月份,全县共立案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问题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下发监察建议3份,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编辑: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