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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践行“四种形态”严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6-09-02 14:45:20来源:山丹县纪委作者:郭亮 分享

      今年以来,山丹县将“四种形态”的丰富内涵和根本要求准确运用于纪律审查工作全过程,着力营造依纪依法从严治党新常态。前8个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3起,对32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乡科级及其以下干部12人,村社干部20人),其中纪律处分19人,诫勉谈话或提醒约谈13人。
      创新方式方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紧盯矛盾比较突出、问题比较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部门、基层站所和村社,从信访举报、专项检查、网络舆情、审计要情等渠道,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对排查出的党员干部轻微违规违纪和苗头性问题线索,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函询监督工作制,做到“早扯袖早提醒、早发现早处置”。对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动不力、效率低下等问题,充分运用约谈问效、诫勉谈话、警示训诫、通报曝光等手段,提醒警示党员干部小过即问、小错即纠,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坚持抓早抓小,让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经常化。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土地交易、工程建设、惠农政策落实、扶贫资金使用以及“三公”经费开支等领域作为纪律审查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检查,织密监督网络,对存在的违纪问题实行严格责任追究,让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及时跟进,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坚守纪律底线,让重处分公正落实正常化。建立乡(镇)案县审制度,实行基层案件由县纪委统一审理,对严重违纪行为,严格以条例为准绳,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对照“六项纪律”的规定,进行准确定位定性,客观准确地作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同时,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线索移送机制,统筹办案资源,取长补短,密切沟通交流,形成案件查办的整体合力。

(编辑: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