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准职责坐标 在新常态下保持定力
——肃南县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2015年,肃南县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持续传达压力,坚持从严执纪,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廉政教育,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持续传导压力 以强化“顶层设计”推动责任落实
牵牢牛鼻子,推进“3783”主体责任体系落实。年内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情况3次,县委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有实质内容批示33件,县委常委会先后8次专题研究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诺、谈、述、查”,层级发力,传导压力,分解全年反腐倡廉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逐级签订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320份、廉政承诺书650份。年内先后两次安排18个乡镇、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县委全委会上进行了“三述”,9个乡镇、县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县纪委全会进行了“三述”。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约谈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党政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128人(次),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对党政班子成员、站所(科室)负责人、村干部和村纪检委员1300多人进行了集体约谈。
敢于动真碰硬 以“三转”聚力拧紧“总开关”
以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晓“尺子”,以督查强烈传达“尺子”的“存在感”。年内开展督查10次,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专题监督检查4次,对19个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先后现场督促整改问题256条,下发转发通报26期,对111个单位(次)予以通报曝光。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严肃追责,共实施问责76人(次),其中:工作约谈15人(次),警示谈话37人(次),诫勉谈话24人(次),并对3名党组织负责人的失职错误追究了党纪责任。先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5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出台了《肃南县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对5起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予以问责,有效促进了机关和干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坚持从严执纪 驰而不息强化纪律审查
严查快结悬利剑,问责惩戒“打板子”。2015年,县纪委监察局共受理信访举报90件(次),同比增长11.4%,已办结86件。立案22件,已全部办结,同比增长69.2%,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免于党纪处分1人,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16份,提出建议33条,挽回经济损失60.1万元。全县8个乡镇纪委均已实现查办案件“零突破”。
完善工作机制 以“钉钉子”精神编织制度笼子
扎紧制度篱笆,推进制度反腐。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实行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告和廉政承诺制度,年内科级领导干部报备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告共25份;实行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和谈话,先后对220名调整交流及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和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健全督查、考评、通报、问责等机制,下发了《肃南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办法》,修订和完善《肃南县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肃南县纪检监察机关约谈领导干部办法》等制度规定,为全县落实两个责任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常念“紧箍咒” 以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特色宣传接地气,廉政文化多举措。层层宣讲《准则》《条例》,在参学范围上实现了不留死角全覆盖,在县委党校举办的各类主题班次上通过观看电教片、专题讲授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开展廉政培训40多场(次),培训人数达1200人(次);书记、县长年内上专题党课2次,参加培训1200人(次)。在节假日期间累计向全县600多名科级干部发送廉政短信1万余条,强化提醒警示教育。实施廉政教育“3111”工程,通过网站、微博、微信三大平台,累计发布党风廉政建设各类动态信息、政策法规、典型案例、省市县通报2000余条,点击率达5万多人(次),适时推广符合牧区实际的廉政双语教育,不断丰富教育手段。筹备制作1部反映自治县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成果的专题片,出版1期以“勤政为民弘正气?扬清激浊倡廉风”为主题的《牧笛》廉政专刊,编印针1套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对象的《廉政手册》,不断拓展宣传教育渠道,让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常抓常新。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