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把学习宣传贯彻《准则》《条例》作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促使各级党员干部熟知《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实质,做到坚持廉洁“高线”,守住纪律“底线”,不逾越“红线”。
以上率下学在先。通过县委常委会带头学、县委中心组专题学等方式,突出四套班子领导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县开展学习两项法规活动。同时,县纪委为县上四套班子领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发放读本100册,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随时研读,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做到熟记于心,切实把“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的要求落到实处,真正把党的纪律要求记在心上。
层层宣讲全覆盖。邀请市纪委领导为全县 600多名科级以上干部作了《准则》和《条例》专题辅导报告,组织召开了全县乡镇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专题宣讲报告会,由县纪委领导作辅导报告,各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纪检委员共420多人参加了辅导学习;各乡镇通过召开会议、党员冬训、深入农牧户等方式对《准则》《条例》进行宣讲,个别乡镇以“党纪图解”为载体,通过漫画的表现形式,借助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向基层党员干部进行解读,至目前,已有30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接受了学习和教育;同时,县纪委监察局负责人还深入县直各部门单位解读《准则》《条例》,有效扩大了宣讲活动覆盖面。
双语宣讲接地气。针对牧区少数民族群众受教育实际,在各民族乡组织熟悉少数民族语言的干部深入到牧业点,运用裕固语、藏语、蒙语等少数民族群众皆知的语言,开展《准则》《条例》专题宣讲,让《准则》这条“高线”和《条例》这条“底线”深深刻在全县农牧民党员干部心中。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