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积极探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有效方法,通过定责、明责、述责、考责、督责、问责等措施,力促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建章立制“定责”。以落实“3783”责任体系为抓手,围绕县委印发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明确从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到班子成员分管责任,以及各级纪检组织监督责任等各个层面的职责任务,把5个方面15类党政机关的119条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级党组织、落实到每一个领导干部,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以“六个坚持、六个坚决”为重点,全面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分管责任及各级纪检组织监督责任等层面的职责任务。
二是传导压力“明责”。 将全年反腐倡廉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7大类55个小项,落实到31个牵头部门和43个协作单位,年初逐级签订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320份、廉政承诺书280份、与8个乡镇签订2015年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切实履行党委(党组)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县纪委书记与8个乡镇纪委书记,5个县直部门单位的纪检组负责同志共13人进行了集体约谈。近期,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到皇城镇、大河乡约谈了9名班子成员。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与班子成员、与下属部门负责人,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主体责任约谈,形成了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的工作态势。
三是警醒鞭策“述责”。制定下发述纪述廉述作风暂行办法,为“两个责任”落实提供了保障。先后有5个乡镇和13个部门负责人在县委全委会上作了“述纪述廉述作风”报告,4个乡镇和5个县直部门纪检组织负责人在县纪委全会上作了“述职述廉述作风”报告。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在年终考核大会上就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了专项述职,32名县级干部、140多名乡镇及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在考核会议上作了“三述”报告,进行了民主评议,并将落实主体责任纳入年度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政考核内容进行了考核。
四是把好廉关“考责”。关口前移,严肃考纪,进一步提高任前廉政考试质量。采取一人一机、一人一题的网上廉政考试,并由市、县纪委全程监考,对不及格的考生统一进行补考。去年以来,先后对我县拟提拔的40名干部进行了网上任前廉政考试,合格率为100%。
五是跟进落实“督责”。先后四次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和市县委“八项规定”要求,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场督促整改问题64条,下发转发通报7期,约谈7人(次),诫勉谈话2人,对15个单位予以曝光,对顶风违纪私设“小金库”的2个单位“一把手”采取了先就地免职、后立案查处措施,对1起违反工作纪律的典型案件在严肃追究行政责任的同时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对节假日未经批准擅自动用公务车辆的5个单位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并责成主要领导限期向县纪委做出了书面检查。一季度申报备案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告7件。
六是强化执纪“问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修订完善肃南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各级党政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坚决查处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行为,至三月份,纪委主要领导阅批信访举报信件16件。现已立案调查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挽回经济损失44.22万元;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度漏洞,进行约谈、警示谈话、截止目前,下发监察建议书4份,纪检监察建议书3份。肃南县纪委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越“底线”、踩“雷区”的问题,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公开点名道姓曝光一起。实行一案双查,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慑力。(郭翔)
(编辑:郭登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