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肃南县把落实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作为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严把入口、民意、自查、考核等四方面关口,以“三述”强化教育、传导压力、落实责任。
一是明确目标、细化程序、打好基础,严把入口关。该县根据各乡镇、县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提出“三述”对象,综合分析乡镇、县直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做到优劣搭配、好坏对比、统一亮相,并坚持信访问题集中必述、班子成员或下属单位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必述、督查过程中发现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必述。年初,县纪委常委会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提出由3个乡镇党委书记和5个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县委十四届六次全委会议上作“述纪述廉述作风”报告;由4个乡镇纪委书记和5个县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县纪委十四届五次全委会议上作“述职述廉述作风”报告。
二是广泛发动、征求意见、重点反馈,畅通民意关。“三述”工作前,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派出三个工作组,通过发函、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向“三述”对象所在乡镇或部门,部分县委委员、纪委委员、县党代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以及审计部门征求对“三述”对象的意见建议。共召开征求意见会17次,个别谈话135人次,下发征求意见函493份,对征求到的45条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三述”对象及所在单位,要求“三述”对象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三述”所要求的内容和反馈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摆,实事求是撰写“三述”报告。
三是深入查找、全面总结、对应责任,把牢自查关。对已确定的“三述”对象,在所在单位召开班子会,通报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查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遵纪守规、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讨论分析问题成因,研究确定整改措施和办法,在此基础上,着手起草“三述”报告,要求“三述”内容必须紧扣规定要求,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开诚布公的态度,把自己摆进去,紧密联系实际,全面审视工作,多谈自身不足,少谈面上工作,查摆问题紧扣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一一对应,分析原因。
四是分层审核、逐级把关、述评结合,过好考核关。3个乡镇党委书记和5个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三述”报告形成后,先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纪委分管党风政风工作的副书记、县纪委书记三级把关,逐级提出修改意见130多条,人均16条以上,进行了6次以上的修改后,由县委书记亲自审阅,对每位同志的“三述”报告又提出了平均3条以上的修改意见。4个乡镇纪委书记和5个县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三述”报告,先由县纪委办公室、县纪委分管干部工作的副书记把关审核,逐级提出修改意见120多条,人均13条,进行了7次以上的修改后,由县纪委书记审阅,对每个“三述”报告又提出了平均3条以上的修改意见。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三述”报告成形后,分别在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县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上进行了大会“三述”,并进行了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县委书记和县纪委书记分别在两个会上对“三述”进行逐一点评,县纪委及时向“三述”对象反馈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了整改时限和要求。(郭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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