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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多措并举力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5-03-16 00:00:0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赵波 分享

    2014年以来,肃南县以健全完善“3783”主体责任体系为抓手,抓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不放松,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抓落实。县委先后10次专题听取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责任制、查办案件、执行“八项规定”等工作情况的汇报25项,制定下发了落实“两个责任”和惩防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意见以及两个“三述”实施办法。二是层层传达压力抓落实。县委书记、纪委书记与8个乡镇,32个县直部门的65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组织负责同志进行了主体责任集体约谈和签字备书。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与班子成员、与下属部门负责人,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主体责任约谈,先后开展集体约谈125场次,约谈人数750多人,形成了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的工作态势。三是述评考结合抓落实。先后有5个乡镇和13个部门负责人在县委全委会上作了“述纪述廉述作风”报告,4个乡镇和5个县直部门纪检组织负责人在县纪委全会上作了“述职述廉述作风”报告。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在年终考核大会上就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了专项述职,32名县级干部、140多名乡镇及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在考核会议上作了“三述”报告,进行了民主评议,并将落实主体责任纳入年度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政考核内容进行了考核,有效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四是加强督查问责抓落实。县纪委先后组织开展了3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及时在全县通报了有关情况,对落实责任不力的12个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赵波)

(编辑:郭登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