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度政治自觉抓责任落实
——肃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
受理来信来访55(件)次,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37项;公车使用频率同比降低50%,车辆用油同比节约45.12%;公务接待费较往年减少49.2%……这是肃南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取得的成效。
划定“责任田”,牵牢“牛鼻子
该县明确提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既挂帅又出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要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县委抓牢主体责任不放松,县委常委会年内先后7次听取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责任制、查办案件、执行“八项规定”等工作情况的汇报15项,研究制定工作推进措施8项,提出指导性意见24条;先后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批示和部署30多次,听取和协调案件查办工作6次。制定下发主体责任约谈制度,县委书记、纪委书记与8个乡镇25个县直部门的60多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组织负责同志进行主体责任约谈,并签字备案,层层传导压力。同时,该县将全年反腐倡廉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5大类86个小项,落实到26个牵头部门和45个协作单位,全县各级各部门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398份,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廉政承诺书280份,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清理退出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和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15个,让纪检监察机关腾出更大的精力突出主业落实“三转”。目前,受理来信来访55(件)次,办结45(件)次,立案13件,结案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挽回经济损失20.67万元。
高擎“倚天剑”,剑剑指“四风”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后,该县及时制定实施《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规定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要求》和监督办法,修订完善包括议事决策、人事任免、用权行为监督制约等方面的制度23项,四大班子领导率先落实公车管理有关规定,带头清退超标准办公用房,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做出了表率。针对重点问题和重要时间节点强化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先后16次对节庆期间公款送节礼、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节后上下班和在岗服务情况以及节日纪律作风、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现场督促整改问题123条,大会通报典型案例4次,下发通报12期,约谈42人次,累计对72个单位予以曝光,对5起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例进行通报,对2起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健全严格公开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较往年减少49.2%。
用好“撒手锏”,制度常带“电”
该县积极探索推行公务用车GPS定位系统管理,实现运用“制度+科技”手段搭建公务用车科技监控平台,使全县245辆公务用车油量减少45.12%,维修频率降低7%,一年节省经费126.07万余元。该县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核心,坚持用制度来管住权力的扩张力,用责任追究来保障制度的震慑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地有声,推进有形。以“3783”主体责任体系为抓手,建立完善风险预警、任职回避、执法回避、干部个人婚丧嫁娶事项报告、廉政谈话等制度机制,实行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任期“三述”报告制度,细化完善建设项目审批、干部选拔任用、“三公”经费运行、财务管理等方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规范易产生执法问题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执法制度,坚决防止权力运行中出现的廉政风险。实行《肃南县督查结果运用办法》,开展肉制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活动4次,开展各类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10次,对农牧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和村镇住宅楼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察。(梁生红)
(编辑:郭登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