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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纪委执纪办案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4-10-13 00:00:0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肃南县纪委 分享

 今年以来,肃南县纪委监察局坚决贯彻“三转”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聚焦主业持续发力,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取得了明显成效。

——聚焦主业,积极推进“三转”。先后3次大力清理精简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35个精简到9个,共精简26个,精简率达74%。整合内部力量,将9个内设科室内部整合为综合协调、案件查办、党风政风监督及预防腐败、执法和效能监督4块工作力量,在领导力量、工作安排、人员配备、后勤保障等方面向办案工作倾斜。规范8个乡镇纪委书记和县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职责分工,明确要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外的其他业务工作。

——强化措施,形成办案工作合力。加强办案工作力量配备,调入2名工作人员,为信访举报、纪检监察和审理室配备干部5名,使直接从事案件查办工作的人员占到了干部总数的40%,安排16名机关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业务培训,提升干部业务素质和执纪办案水平。健全办案机制,推行以案代训、分片巡查、案源排查、联合协查等4项办案机制,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将案件查办工作列入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制定乡镇和县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述职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强化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和指导。

——持续发力,严查快办违纪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以反腐倡廉工作实效取信于民。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55件(次),初核45件,比上年全年分别增长189.5%136.8%;通过初核转立案13件,结案13件,立结案数比上年全年增长160%,处分13人,免于纪律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涉及科级干部违纪案件11件,处分10人,分别占被查处案件和人员总数的84.6%71.4%

——正风肃纪,持之以恒纠风治乱。紧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围绕重点问题和重要时间节点强化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出重拳、下狠招,开展监督检查活动16次,现场督促整改问题123条,下发通报12期,监察建议书7份,摸排案源线索16条,立案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科级干部5人),对9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警示(诫勉)谈话,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和2起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起到了明显的警示教育作用。 (肃南县纪委)      

(编辑:郭登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