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郑重承诺: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坚决遵守以“六个表率、六个带头、八个不准”为主要内容的《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坚决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不发表违背纪检监察干部身份的言论,不发生违背纪检监察干部身份的行为,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纪的活动,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亲友等谋取特殊照顾或私利。
(编辑:卢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