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运用‘纪委+部门’工作机制,加强与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联动,突出“专责+专业”监督,通过工作调度、会商研判、调配力量联合开展监督检查,提升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质效。”肃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针对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及层级、项目、资金多等特点,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充分运用片区协作机制,整合“室组地”案件查办力量,以“小切口”入手,强化对项目资金使用、资源资产管理、惠民政策落实等情况的监督。去年以来,全县查处“三资”领域问题17件2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12人,留置1人,持续释放不敢腐的震慑效应。
为提升“靶向治疗”质效,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惩、治、防”一体用力,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综合研判,对症下药、精准施治,构建“案件查办+纪检监察建议+监督跟进”监督模式,深挖典型案件深层次成因,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1份,督促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排查整治,认真查找“三资”管理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着力提升“三资”监督管理水平。
“‘三资’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是贪腐案件频发的重要因素。”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的监督短板和薄弱环节,该县纪委监委指导县农业农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肃南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闭环,切实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牢,为防范和遏制基层“微腐败”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持续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内容。”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持续加大“三资”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推动村集体“三资”从管得住用得好向精细化治理转型升级,让村集体“家底”有保障,让群众获得感更可持续。(供稿:尹会燕)
(编辑:王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