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是不是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规定使用,有没有改变资金的使用性质用途、均分或挪作他用,偷梁换柱、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资金使用效益低下,损失浪费严重及不作为不敢为,坐等资金被回收”等问题是农牧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日前,肃南县纪委监委瞄准群众反映强烈的“集体补奖资金”突出问题,确定以集体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专项监督为“小切口”开展“点题整治”。
县纪委监委围绕资金管理使用这一关键环节,综合运用调研监督、“室组地”联动监督、提级监督、巡察监督等方式,对“集体补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查处对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不学习不研究、执行政策变形走样、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执行乱执行、执行不到位、选择性执行;资金管理主体责任、相关行业部门管理监督责任、村(两委)管理直接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国家公职人员违规领取补奖资金等问题。
县纪委监委建立工作台账、问题线索台账,定期调度、会商,动态掌握监督情况,分析研究突出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同时注重统筹村级监督力量,定期向村委监督委员会主任发布监督任务提示,督促其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不断织密“监督网”,深挖细查集体补助奖励资金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去年以来,选定7个乡镇20个农牧村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共查处问题280个,制发纪检监察建议11份,移交问题线索1件,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健全完善制度2项。今年,选定19个农牧村继续深化专项监督。(供稿:贺彩梅)
(编辑:郝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