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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十个严禁 敲响两节警钟

发布时间:2020-09-27 08:29:00来源:肃南县纪委监委 分享

2020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日前,肃南县纪委监委下发通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

《通知》指出,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批示精神,把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主动与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对标对表,持之以恒抓好落实。

《通知》强调,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用公款搞相互走访以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实物;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安排或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日常用餐、公务接待中的餐饮浪费;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参加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深入推进纠正“四风”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紧盯易发复发、禁而不绝的老问题,关注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的新动向,坚决防止“四风”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扩大。坚持从严执纪、快查快办、“一案双查”,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供稿:郝茜  杰其草


(编辑:郝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