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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运用“函询+” 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

发布时间:2020-04-24 08:01:00来源:肃南县纪委监委 分享

肃南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实施“函询+”方式,做细做实函询及转化工作,强化日常监督,防止绝大多数党员干部的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达到函询一个、警醒教育一片的综合效果 。

函询+谈话。对组织的函询,能够如实说明情况,承认错误或者问题的对象,及时进行谈话和教育,通过“面对面”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让其认识错误,警醒反思,做到不逾纪律红线,不触法律底线。

函询+初核。对组织的函询,态度不端正,有意瞒报、虚报和弄虚作假的对象,经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审批,对其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  

函询+巡察。对一些在函询中不如实说明问题的对象,将其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移交巡察组,让巡察组带着问题开展靶向监督、定向巡察,增强了函询的震慑力。

函询+抽查。针对反映的“一函了之”等问题,县纪委监委每年从办结的函询件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案卷,对信访反映问题、函询通知、回复材料和等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问题,严肃作出处理,使函询真正“长牙”“带电”。(供稿:黄俊峰 李祯珍


(编辑:郝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