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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微权力  筑牢防腐线
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肃南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10-17 07:52:19来源:肃南县纪委监委 分享

近年来,肃南县全面推行以规范“小微权力”清单、构建“小微权力”运行体系、夯实“小微权力”监督责任等为主要内容的监督制约新机制,使基层干部作风显著改进,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做出了有益探索。

一、用好“三个抓手”,全面推行“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

一是抓好规范,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从软硬件着手,通过走访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结合自治县实际,创建了肃南县“微腐败”防范智慧平台,印发《肃南县微腐败防范机制制度汇编》,将村级权力清单及村干部责任清单、廉政风险防控清单、言行负面清单等进行了细化和明确。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便民利民”的原则,梳理出村级权力清单30条,城镇社区权力清单36条,县直部门单位权力清单214条,并以“一事一清单、一单一流程”方式绘制流程图,确保每张流程图都做到“六个明确”(即事项名称、权力依据、办理主体、运行方式、时间要求、纪律规定明确),实现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全覆盖和标靶化管理,基本做到了“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二是抓好公开,构建“小微权力”运行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操作。采用“线上、线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死角”的立体化宣传模式,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通过印制、分发、张贴“小微权力”“服务连心卡”、管理明白卡、监督通告、漫画、顺口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让群众明白有事情“找谁办、怎么办”,事情办不了“谁来管”。运用“互联网+”搭建“小微权力”网络监督平台,在“微腐败”防范智慧平台、“清风肃南”微信公众号,专门开设“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子栏目,专门设置群众监督举报窗口,确保“按清单办事、依规矩用权”意识入脑入心。结合“红黄蓝”三级预警机制,对“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有效防范廉洁风险,给“微官”行使“微权”套上“紧箍咒”。

三是抓好监督,夯实“小微权力”监督责任,保障权力正确行使。强化乡(镇)、村两级纪检监察队伍建设,8个乡(镇)全部配齐配强专职纪检干部,105个村(社区)全部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纪检委员,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纪检委员)每人每年4000元工资报酬。督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履行好监督专责,围绕“三资”管理、民生资金等重点领域,按照“谁授权、谁监督”原则,全面构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纪检监察监督立体网络。制定《肃南县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监督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把“小微权力”清单规范运行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纳入巡察监督范围,有效促进基层干部用好权、履好职、办好事。同时,将“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情况列为对 “两个责任”考核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年度奖惩、评先选优等直接挂钩,真正把责任压紧压实。

二、突出“三个效果”,彰显“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气象

一是突出规范用权,“小微权力”清单成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杀手锏”。把“小微权力”清单作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抓手,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变被动为主动,变事后惩处为事前提醒和事中监督,坚持从小事抓起,从解决小问题着手,以权力监管“小切口”推动干部作风转变“大变局”。厘清基层干部的权力边界以及运作过程,增强了基层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和民主管理意识,促进了基层干部规范履职,从源头遏制了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有效保护了基层干部,体现了政治效果、纪律效果、廉洁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突出群众参与,“小微权力”清单成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粘合剂”。“小微权力”清单制度针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人、事、权,关注的政策、过程、结果,突出群众参与、抓早抓小,逐步形成“小微权力清单化、权力运行流程化、防范风险制度化”的工作机制,使基层党组织找准了落实主体责任的着力点、纪检组织找到了监督执纪的切入点、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共同抓住了干部规范履职的风险点,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了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三是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小微权力”清单成为助力乡村振兴的“推动器”。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重点突出“三资”管理、物资采购、社会救助及惠农惠民政策落实、公共服务提供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寻租和产生廉政风险的事项及环节,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规范了办事程序,简化了办事环节,优化了办事流程,使县、乡(镇)、村三级干部能够集中更多精力投身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助力了乡村振兴,推动了经济发展,确保了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聚力“三点启示”,实现“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提升

一是落实责任是根本。实施“小微权力”监督制约的根本,就是要紧扣“两个责任”,推进重心下移、关口前置,化被动为主动。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保障和支持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制度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提升基层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行权意识,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是有效公开是关键。通过厘清权力事项、明确责任、优化流程、公开运作,清除人为设定的障碍,不遗余力地加大宣传,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权力任性。同时,不断探索创新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开方式和途径,扩大知晓面和参与率,确保新机制的广泛运行,让更多的群众得实惠。

三是加强监督是保障。实施日常监督,开展明察暗访、调研督导、实地查看、随机抽查、督查考核,工作成效由上级说了算;实施群众监督,“小微权力”网络监督平台设立群众监督举报窗口,工作成效由群众说了算;实施专项监督,整合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力量,进行“零距离”监督,工作成效由大家说了算。同时,加强职能部门对口监督、巡察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等,织密监督网络,保证监督实效。


(编辑:郝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