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丹县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聚焦主责主业,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教育预防与监督执纪双管齐下,努力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前11个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45人,其中第一种形态100人(提醒谈话46人次、告诫约谈5人次、诫勉谈话49人次),占68.97%;第二种形态30人(党内警告30人),占20.69%;第三种形态6人(严重警告6人),占4.14%;第四种形态9人(开除党籍9人),占6.21%。
(编辑:石磊)
今年以来,山丹县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聚焦主责主业,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教育预防与监督执纪双管齐下,努力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前11个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45人,其中第一种形态100人(提醒谈话46人次、告诫约谈5人次、诫勉谈话49人次),占68.97%;第二种形态30人(党内警告30人),占20.69%;第三种形态6人(严重警告6人),占4.14%;第四种形态9人(开除党籍9人),占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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