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丹县聚焦扶贫领域,严查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全县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开展自查自纠。下发《关于加强精准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对2013年以来的扶贫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县扶贫办对2014年以来扶贫专项资金逐个逐项进行自查分析,建立整改台账,及时整改落实。县发改、财政、农委、民政、教育、水务等涉农单位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制定自查方案,组织人员对本系统涉及的扶贫资金进行了全面清查。
开展“两查两保”。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针对十八大以来涉及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县纪委和县扶贫办向社会公开了信访举报电话,设置监督举报箱,发放监督举报卡,引导群众对扶贫领域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抽调25人成立3个专项检查组,对8个乡镇、22个县直部门单位涉及的脱贫攻坚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开展村级巡察。制定了《关于在村级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的意见》,组成5个巡察组,严格按照动员部署、巡察告知、实施巡察、形成报告、整改反馈、结果运用、跟踪回访“七步”工作法,率先在10个精准扶贫村开展巡察工作,共发现问题65个,其中整改类问题36 个,违纪违规问题线索10件29个。在总结第一轮巡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100个行政村、6个社区、2个开发区开展了巡察工作,实现了村级组织巡察全覆盖。共发现问题246个,其中整改类问题201个,违纪违规问题线索24件45个。
(编辑:石磊)